身為資訊科技界的一份子,對剛公布的財政預算必然有期望。筆者留意到業界的評價可謂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舊瓶新酒,甚至跟去年的預算案近乎一模一樣,亦有人認為是適度有為;筆者可以用「四平八穩」形容預算案,算是因應現時香港面對全球科技高速發展下而設計,部分更是「追落後」。不過,有兩點必須承認,便是推動科技政策的金額是否足夠,還是杯水車薪?另一方面,部分預算案細節欠缺長遠性,但細心一想,長遠發展政策似乎更適合在特首的施政報告發表。
支援科創發展?
平心而論,跟上屆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案相比,今年提及創新科技的篇幅明顯較以往詳細,其中提及會繼續發展創新及科技,更指創新及科技是推動香港經濟持續和多元化發展的新引擎,又認為創新和科技可以驅動香港「再工業化」,發展適合香港的高端製造業、推動經濟增長,以及創造優質就業機會,更預留港幣 100 億元支援創新科技發展,並就「產業發展」、「初創企業」、「創新融入生活」、「金融科技」4 方面推出措拖。
首先是初創企業(startup),特區政府將推出 20 億元的「創科創投基金」,透過大約「一對二」的資金配對比例,與風險投資基金共同投資在香港成立的初創企業;更鼓勵公營機構試用初創企業的科技產品及服務,並於去年底將公營機構試用計劃擴展至香港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的培育公司,為每個合資格項目提供最多港幣 100 萬元資助。
對於這個範疇,筆者認為政府仍然在投資階段,還未見到任何回報。盡管有業界人士認為,以一貫不停交進度報告的監管方式處理初創企業的資助是不合時宜,只會適得其反,令參與機構卻步。筆者對此持不同看法,由於資助的是公帑,即是納稅人的血汗錢,若然沒有健全的機制監管,未來將可能遭濫用,最後令所有市民不再信任這些初創企業,試問是否大家期望?筆者認同可以優化監管程序,至於只是給予金錢資助並非萬全之策,應該提供更多元的支援。
政府適度有為?
以新加坡為例,為了讓科研人員專心做好研究,以及研究成果可商品化,新加坡政府特別設立推動科研的科技研究局(Agency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Research;A*STAR),旗下有各類型的研究所,當研究有成果時,初創企業可揀選具市場價值的項目推出市場,相當於政府將研究的高投入和研究失敗的虧蝕「包底」,毋須企業承擔風險。此外,他們成立了新加坡總理直接管轄的「國家研究基金會」,統籌政府不同部門的科研機構,包括:A*STAR。A*STAR 會為各項研究項目「包底」,當項目達到一定成熟程度,才推介予初創企業,讓企業接手推出市場;另一政府機構「IE Singapore」則提供其他後期支援,如:市場推廣策略。由此可見,新加坡提供多元化支援,提高初創企業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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