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資更新香港法例網惹劣評

| 鍾案平 | 12-04-2017 13:33 |
巨資更新香港法例網惹劣評

【e-zone 專訊】法例條文繁瑣,本業如法律界中人要查也是苦差,一般市民更是天方夜譚。今年初政府推出「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希望方便市民甚至法律界。可惜推出以來劣評如潮,有傳媒引述法律界人士指是浪費公帑!究竟問題出在哪?有專家認為是資訊延續性(Information continuity)和用戶體驗(User eXperience;UX)問題,所有網站開人員必須注意,甚至是基本技術要求。

以往具法律地位的香港法例紙張活頁版,更新資料慢,方式早已過時,故政府 1997 年推出「雙語法例資料系統」,但系統中法例資料僅供參考。今年 2 月律政司推出、耗資逾港幣 1 億 2,000 萬元「電子版香港法例」(Hong Kong e-Legislation)網站,取代舊法例網方便公眾查看,逐步取代「雙語法例資料系統」。

本地傳媒報道,「電子版香港法例」(Hong Kong e-Legislation)網站後推出宣傳不足,連法律系學生亦不知道,網站亦不「user-friendly」,如用戶不能按〈回上一頁〉連結返回之前顯示搜查結果頁面,要重新搜索。結論是:「新不如舊(雙語法例資料系統)」。

UX、轉址出事?

光子網路行政總裁馮德聰批評,政府搞資訊科技工作「出事」已非首次。 但今次法例網更新劣評反映政府內部對互聯網基礎應用和管理核心能力也欠奉。網站轉新版本及設計很平常,但必須好基礎工作和概念,包括:資訊延續性和 用戶體驗(UX),這是更新網站最基本要求。

馮德聰又指,要解決上網站問題其實不難。舉例,用「http 回應 301永久轉址(301 Move Permanently)」通知網民和搜尋引擎及自動跳到新網址,方便用戶之餘兼可保留 SEO(搜尋器優化)設定成本,這便是「資訊延續性」。

至於「用戶體驗」,他指用戶介面(UI)愈易用愈好,應沒有學習期(learning curve),尤其新舊介面轉化, 現在法律工作者者甚至一般市民要重新找資料連結,簡直是惡夢。他直指這僅是外部(網頁設計)問題,還未涉及到內在的數據庫設計、網站基建平台和硬件,花 1.2 億港元做出比由 3 至 5 人小公司 UX 還要差的網站,政府確實要是認真檢討基礎資訊科技能力。

Source:ezone.hk、蘋果日報

Page 1 of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