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 IT 服務承辦條款 鬥平壟斷再行不通?

| 鍾案平 | 17-07-2017 22:20 |
政府改 IT 服務承辦條款 鬥平壟斷再行不通?

【e-zone 專訊】政府 IT 項目合約常遭批評只會向錢看,即「價低者得」, 一來質素無保證,常出現問題遭外界劣評;服務承辦商或產品供應商因為無利可圖,不太願接政府項目或接了項目後用最低人手或產品應付,造成惡性循環。政府在新一批資訊科技承辦名單時改變部分條款,如價格只佔是否批核的評分 6 成,希望能扭轉將貨就價及大公司壟斷政府科技合約的情況。

政府根據「優質資訊科技專業服務常備承辦協議」計劃(協議),向 49 間公司批出共 94 份協議。這些公司將可由 2017 年 7 月 3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期間承辦政府的資訊科技項目,為期 48 個月。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楊德斌表示,在新一輪合約優化了合約條款,如部分服務項目將以 60:40 的價格/技術比重作評分,即取得項目的方案並非只夠平便成。

政府改 IT 服務承辦條款 鬥平壟斷再行不通?
楊德斌(前排左 8)和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基礎設施及營運)林偉喬(前排右 8)今在協議計劃合約頒授儀式跟承辦商代表合照。

有關計劃 2005 年推出,至今已推出 3 次,政府部門可就 IT 項目邀請相關類別的承辦商提交建議書,並從中揀選服務供應商。據悉,今次(第 4 次)計劃的合約總額估計超過港幣 15 億元,較首次的港幣 8 億元多,參與計劃的公司總數亦由 22 間增至 49 間;並降低累積業務金額的入門要求,在今期計劃有 16 間中小企獲批協議,佔參與公司總數約三分之一。政府希望能為本地中小型承辦商帶來商機,促進業界發展。

協議涵蓋 4 個資訊科技專業服務類別:

  • 計劃/項目發展之前期服務及獨立管理服務;
  • 系統支援及維修服務;
  • 系統發展及推行之綜合服務;及
  • 資訊保安及獨立測試服務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以往承辦政府 IT 項目一向是「價低者得」,鬥價下質素自然無保證,「爆鑊」難免,很多 IT 公司尤其中小企不願接政府項目,造成善用規模經濟或技術底子較強的大公司壟斷;如今引入 4 成技術比重評分,相信多少扭轉「一味鬥平」的局面。不過,如何計算「 6:4」評分比重以至釐定技術含量高低,應可再向業界以至公眾解釋。

雲端與流動運算專業人士協會會長陳家豪則指更改條款精神是好的,因為有更多承辦商可以選擇。 問題是政府一向以價低者得的辦法為中標標準,沒有考慮在科技領域的重要價值指標如時域(time domain)和性價比等因素,因此估計成效不會太顯著。

Source:ezon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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