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 Uber 廣告都犯法?根據電訊事務管理局 8 月的新聞公報指出,通訊局裁定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播放《優步》(Uber)的廣告違例,分別向前者發出警告;向後者發出強烈勸諭,並促請電台嚴格遵守《電台廣告守則》相關條文。
據指有多位投訴人指 Uber 電台廣告招攬市民成為司機,並鼓勵市民使用該涉嫌違法的服務,而且在沒有出租汽車許可證和第三者風險保險的情況下,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是違法。因此通訊局就事件進行調查,指出根據《電台業務守則 ― 廣告標準》守則,電台播放的廣告必須合法、健康、誠實及真確;電台有責任避免播出虛假、誤導或欺騙聽眾的廣告,因而裁定電台播 Uber 廣告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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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coms-auth.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