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逐漸轉涼,大家最近有否打算登高遠足,一看大東山赫赫有名的芒草?日前,便有香港行山友發現,有攝影師在大東山拍攝模特兒,並讓模特兒手拿煙火製造效果。相片在網上流傳後,雖然的確「呃到 like」,但也惹不少指責,指這種行為不但違法,而且有機會引起山火。
【網絡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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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大家有沒有留意天文台的火災危險警告,最近通常都是紅色,表示火災危險性極高。日前便有攝影師連登上大東山,讓模特兒手拿煙花,置山芒山中,藉此加強拍攝效果。除了攝影師自身的作品外,亦有其他行山友,拍下這個情況,並將相片發布到 facebook 群組「香港行山遠足之友(聊天吹水專區)」,指:「見到人山上放煙花。」
網友看到相片後,大部份都留言指責:「風高物燥喎,最近先燒咗雞公嶺,今日就針山。 自己想死唔好連累其他人, 唔記得八仙嶺教訓?」、「啲芒草仲要甘高,點火傻的嗎」、「都幾 pk ga wor! 呢個唔止是自私的問題了,山上咁多人,有咩事大家落唔到山係咁先架!你死你事!唔好搞到座山同啲人啦!」等。至於攝影師本人則沒有回應,在其 instagram 上載的多張煙火相片,大部份亦已刪除。
其實除了有機會引起山火,根據香港法律第二百九十五章危險品條例第六條,非法藏有煙花爆竹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危險品(一般)規例第五十九條亦訂明,未領有許可証燃放或致使他人燃放煙花爆竹屬違法。任何人觸犯此項規定如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被罰款二千元。另外,第二百二十八章簡易治罪條例第四(十四)條,任何人如肆意或疏忽地發射火器,可被罰款五百元或入獄三個月。
Source:Instagram、香港行山遠足之友(聊天吹水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