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是否有價?在尊重創作的地方,是。但在香港,未必。何以見得呢?一個名為「Artist 都要食飯」的 FB 專頁就以「創作有價 售賣應付授權費」為題,分享了一個實例:「最近,陸續有多名各界的創作人收到某個學生組織的 PM,以『落 Credit』和『為你提供宣傳平台』為名,希望創作人無償提供他們的創作品讓組織製作產品,於某大型展銷場售賣。他們聲稱該組織為非牟利團體,收入會用作捐款。」
【精選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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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真不需金錢換取?
好了,事件收益以捐款到非牟利團體,看像是無傷大雅,不過這個 FB 專頁小編就希望藉此提出幾個疑問:1)即使所得收入是用作慈善,但這做法無疑是將創作視為無需要用金錢換取的東西,難道你們製作產品、印刷傳單之類全都不用付成本費嗎?;2)為甚麼你們可以覺得創作者的錢可以省呢?;3)想要獲得創作者授權使用其創作發售,是需要付出授權費的,希望這個學生組織可以收回計劃,重新檢討,並對發過 PM 的創作人致歉。
大公司仍會「度縮數」
此 post 一出,有網民在留言部分提到,其實不只是上述學生組織,「即使係大公司仍會度呢類縮數,係有生之年我諗好難睇到創作會被重視嘅一日」,甚至開名提到多元創作社企天比高都有類似事件發生。難怪有網民認為,「香港做設計真係慘,8 歲到 80 歲都覺得可以免費。」、「同去餐廳食完霸王餐仲要 R 幾餐免費飯食嘅乞客有乜嘢分別?仲講到要被選中,Designer 時間唔 X 係時間呀!」、「Design is not "Free”」。
主次有錯亂?
後來,這個 post 所提的「學生組織」,就是香港傑出學生協會。當網民知道是「傑出學生」組織後,真心覺得「傑出學生喎……真係多謝哂喎!XDDDD」、「可能太注重讀書,無睇 Facebook 同高登之前的無限商機 BB 會事件」、「問題係有好嘅 product 點解要比學生組織去做 promote? 收唔收錢另一件事,係主次嘅問題,啲學生個腦諗乜?」,難怪有網民曲線表示:「藝術人靠光合作用生存是常識。」在香港,創作要有價的前提,或許就是要改正人們的不合理想法。Artist 都要食飯的!
精選網民留言:
「即使係大公司仍會度呢類縮數,係有生之年我諗好難睇到創作會被重視嘅一日。(我諗起天比高單嘢)」
「香港做設計真係慘,八歲到八十歲都覺得可以免費。」
「傑出學生喎……真係多謝哂喎!XDDDD」
「同去餐廳食完霸王餐仲要 R 幾餐免費飯食嘅乞客有乜嘢分別?仲講到要被選中,Designer 時間唔 X 係時間呀!」
「Design is not "Free”」
「問題係有好嘅 product 點解要比學生組織去做 promote? 收唔收錢另一件事,係主次嘅問題,啲學生個腦諗乜?」
「可能太注重讀書,無睇 Facebook 同高登之前的無限商機 BB 會事件」
「免費設計可以換來『無限商機』呀~Facebook『like and share』」作回報咪得囉~又一夜成名啦,恭喜!」
「點解要推廣藝術及設計教育普及化......咪就係要讓大家明白『腦汁』係......無價!R&D 係要成本㗎!」
「多_謝哂喎,創作人嘅夢想使_你幫手實現呀!?」
Source: Artist 都要食飯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