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12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權力,對潛逃英國的6名疑犯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和蔡明達實施限制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及禁止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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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潛逃人士YouTube即屬違法?
經濟日報 Topick 報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12 日見記者時,被問到若果市民付費訂閱相關潛逃人士YouTube 或Patreon,是否觸犯二十三條等相關法例?鄧炳強指出,透過任何方式,向潛逃疑犯提供資金,即屬犯法,最高可判監7年。
對於那些訂閱YouTube或Patreon的市民,政府會如何監察他們的訂閱情況?鄧炳強表示,如果有人違反法例向逃犯提供資金或為他們處理資金,警方將根據證據採取執法行動。他表示,那些被撤銷護照的人,如果想要回港自首,只需聯絡入境處,相關當局將發出臨時入境證明,讓他們回港自首。
至於為什麼只對這6人實施限制措施,而不是包括其他在逃人士?鄧炳強解釋,部門注意到英國政府、政客、組織或媒體刻意抹黑香港政府,並試圖影響香港正在進行的與國家安全相關案件審訊。而相關潛逃人士在英國獲得庇護,並繼續在網上或其他途徑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他透露,政府將適時檢討措施,有需要時將根據法例將其他通緝犯列為指明潛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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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opick.h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