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聯同轄下各警區,於本月十二日至十三日展開代號「朝陽」(Goldensun)之執法行動,重點針對荃灣、葵青、沙田及大嶼山等地區的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及單車違例行為。警方在行動中共拘捕二十二人,當中包括七名以電動工具送外賣的男子,並檢獲二十二部懷疑非法的電動可移動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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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日行動拘捕22人 違例情節嚴重
警方表示,被捕人士包括18男4女,年齡介乎25至73歲。他們分別涉嫌駕駛未獲發牌照車輛、無有效駕駛執照、在停牌期間駕駛、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駕駛時未有佩戴防護頭盔,甚至有人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動單車。當中,有7人為外賣平台送遞員,涉嫌以電動可移動工具從事商業活動,存在潛在道路安全風險。
檢獲22部非法電動工具 單車違規亦遭票控
行動中,警方檢獲合共22部懷疑未經許可使用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14部電動單車、6部電動滑板車,以及2部電動三輪車。部分涉案車輛曾在市區行人路或車道上高速行駛,對行人及駕駛者構成威脅。
除了針對電動工具使用者外,警方亦加強單車違例執法,在多個地點票控違規單車騎士,違規行為包括無視交通燈號、未有按路牌指示行駛及不小心駕駛等。據了解,當局已向近百名違規人士發出傳票,案件將交由法院處理。
警方呼籲市民守法 切勿心存僥倖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任何人在沒有合法牌照或保險下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當局亦指出,即使是商業用途如外賣送遞,亦不能成為違法的理由,相關從業員應遵守法例,選用合法交通工具。
警方最後呼籲市民切勿心存僥倖,使用未經批准的電動載具不單違法,更可能危害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未來警方會繼續加強巡查及執法行動,確保市民出行安全。
Source: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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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cam直擊|外賣員騎電動單車遭截停 逃走時被拉跌
從相關影片截圖可見,當時外賣員正在馬路上駕駛電動單車,並運送一個外賣袋。行駛途中,有一名便衣警員揮手示意停下,並上前試圖截停該電動單車。不料,該外賣員並不打算就範。隨後,他收慢車速,但當警員上前時,卻開車掉頭逃走,警員及時拉住該名男子,很快就倒在地下被捕。從畫面另一視角可見,有警車停靠在附近,亦有警員落車前往支援。
據了解,警方在過去2日,分別在荃灣、葵青、沙田及大嶼山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及電動三輪車等,共拘捕22人。當中7名男子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送外賣。全部人獲准保釋,7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警方亦向近百名違規單車人士發出傳票,違例事項包括沒有遵守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以及不小心騎單車等。
網民大讚:勿助長電動車
影片在社交平台上引起熱議。有不少網民都大讚並支持警方行動,「勿助長電動車」、「支持執法」,但亦有網民指,該警員拉跌該名外賣員,有機會發生意外,「就咁整跌人,如果人哋受傷甚至死亡,又邊個應該孭鑊」。點擊下圖睇更多網民留言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