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委會|現時市面上外賣APP例如foodpanda、keeta等,早已變成市民日常生活習慣的一環,但外賣平台的投訴屢有發生。消委會指出,最常見的問題包括遲送、漏送、送錯食物等。這次消委會亦公開了3宗關於外賣平台的投訴個案,即刻到內文睇睇。
事主呂小姐在A外賣平台點餐後,預計20-30分鐘送達,但等等足足45分鐘仍未收到。平台卻顯示訂單已完成送遞,送遞員提供呂小姐大廈照片作證明。約5分鐘後,客服稱食物仍在餐廳,將安排另一位外賣員,隨後訂單狀態更新為「已完成」。最終呂小姐等了1小時才收到食物。
在個案中,呂小姐按平台延誤補償條款理應獲$120優惠券,但平台卻未有發放。客服卻告知系統紀錄顯示,訂單送達時間未超出預計時間不符補償條件。呂小姐提供對話及來電紀錄證明系統錯誤,惟平台表示無法調查當日情況,仍堅稱依系統紀錄。後雙方經再三溝通,平台僅願補償$25優惠券,呂小姐拒絕並要求終止付費會員合約,被拒。呂小姐向消委會求助。
在消委會介入後,涉事外賣平台重新檢視訂單,同意按機制提供$120優惠券。呂小姐確認收到並感謝協助。
事主楊先生在B外賣平台下單後,1分鐘內因誤點立即下單,而點擊取消訂單。3分鐘後,平台卻以餐廳「已出餐」為由拒絕退款,但又不派送已取消的食物,即變相拒退款+拒送餐。楊先生致電餐廳,餐廳只建議事主聯絡平台。
楊先生認為餐廳3分鐘內出餐明顯不合理,應提供出餐證明。平台稱餐廳已完成製作,食材已消耗,拒絕退款。涉事外賣平台拒絕披露出餐證明,稱其為內部商業資訊,又引用條款,指餐廳接單前才有權退款,因此拒絕退款。
楊先生向消委會作出投訴,希望獲得退款。但消委會介入後雙方亦未能達成共識。消委會建議楊先生考慮諮詢法律意見。
事主溫小姐透過C外賣平台向D餐廳點餐並選擇「外賣自取」。到達平台提供地址後,發現並非該餐廳。致電D餐廳號碼無效,商場亦告知無該餐廳。溫小姐聯絡涉事外賣平台客服,平台僅稱無法聯絡餐廳。溫小姐要求退款,平台以餐廳已接單為由拒絕,只願提供$10優惠券。
溫小姐不滿平台回覆,認為平台有責任檢視進駐餐廳經營狀況,不應允許未營業、已結業或不存在的餐廳接單。溫小姐向消委會投訴涉事的外賣平台以及餐廳,要求改善服務及退款。
消委會聯絡涉事外賣平台及餐廳調停。D餐廳解釋其不設門市,只作線上經營,已更正聯絡電話號碼,並要求平台移除「自取」選項。平台回應已安排全額退款予溫小姐,個案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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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ufood.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