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尿袋」行李架自燃 國航急轉飛上海 乘客獲這金額賠償【附香港及內地最新尿袋規定】

| Simon Chan | 19-10-2025 22:09 |
旅客「尿袋」行李架自燃 國航急轉飛上海 乘客獲這金額賠償【附香港及內地最新尿袋規定】

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已成現代人外遊的標準配備,俗稱「尿袋」的流動充電器(鋰電池)更是不可或缺。然而,其潛藏的飛行安全風險近日再度引起公眾關注。中國國際航空(國航)一班由杭州飛往韓國仁川的CA139航班,於10月18日飛行途中發生驚險一幕。有旅客放置在頭頂行李艙的手提行李內,其攜帶的鋰電池突然發生自燃。

幸好機組人員反應迅速,立即按照緊急程序進行處置及滅火,火勢受控,事件中未有造成任何人員受傷。為確保飛行安全,該航班機長決定緊急轉飛(備降)上海浦東國際機場。乘客在機場更換另一架飛機後,繼續餘下航程,並最終在當日傍晚17時33分安全抵達仁川。有乘客事後向傳媒表示:「能平安下来,已經很慶幸。」

國航證實賠償方案 乘客慶幸平安落地

事件引發不少經常外遊的旅客,對鋰電池安全及航空公司賠償的關注。國航客戶服務熱線職員事後回應傳媒查詢時證實,針對此次鋰電池自燃事件對航班旅客造成的影響,公司將分別向經濟艙旅客補償現金200元人民幣,以及向公務艙旅客補償300元人民幣。雖然補償金額不多,但能平安無事,已屬萬幸。

此次事故再次為所有旅客敲響警鐘,必須嚴格遵守鋰電池的飛行安全規定。事實上,各地民航部門對此類產品均有嚴格限制。根據中國民航局的現行規定,所有含鋰電池的產品,包括外置充電寶,均嚴禁放入寄艙行李(托運)內,旅客必須將其放置在手提行李中隨身攜帶。

飛行安全須知:鋰電池容量限制嚴格 全程禁用

即使是手提跟身,民航局對充電寶的容量亦有嚴格限制。規定指明,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的充電寶無需航空公司批准;若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則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且每名旅客限帶兩個。凡是超過160Wh的「超大容量」充電寶,則一律嚴禁攜帶登機。

民航局亦特別提醒,在飛機處於飛行途中時,全程禁止使用充電寶為任何電子設備充電。若充電寶本身帶有啟動開關,在飛行期間必須始終保持關閉狀態,以防萬一。旅客在外遊執拾行李時,宜先檢查清楚相關電子裝備是否符合最新的安全規定。


搭飛機帶尿袋最新規定

由於涉及外置充電器的安全事故頻生,香港民航處決定加強規管。民航處宣布,由 2025 年4月7日起,將更新對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攜帶及使用外置充電器的要求及規管,全面禁止乘客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

根據新規定,由2025年4月7日起,乘客將不得在航班作出以下 3 個行為:

  1. 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如手機、平板電腦等)
  2. 為外置充電器本身充電
  3. 不得將外置充電器放置於飛機的行李架上

民航處強調,新規定旨在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防止因外置充電器質量參差或使用不當而引發的意外。民航處建議市民,如有任何疑問,應在乘搭航班前,主動向相關航空公司查詢最新的規定,以免因違反規定而影響行程。 相信新規定實施初期,航空公司及機場保安人員將加強對乘客攜帶物品的檢查,確保所有乘客遵守相關規定。

尿袋帶上飛機設容量限制

若打算攜帶尿袋在香港乘搭飛機,現時所有由香港出發的航班,均不得將尿袋及備用電池寄倉,需要隨身攜帶,而且設有數量及容量限制。一般而言,大多數航空公司容許乘客攜帶 160Wh 容量以下的電池,介紹 100wh 至 160Wh 容量可帶 2 件,而 100Wh 以下的備用電池,通常可帶 10 至 20 件。

內地機場規定要有 3C 認證

新規定由2025年6月28日起

至於要乘搭飛機前往內地的用戶,除了要符合香港的規定外,還要符合內地的規則。現時,自2025年6月28日起,中國內地航班禁止攜帶無「3C (CCC)」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標誌不清晰或屬於被召回型號的尿袋(行動電源)。 3C 認證是中國政府為確保產品符合安全標準而設立的強制性認證制度。此外,旅客攜帶的尿袋只能放在隨身行李中,不可托運。

Source: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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