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食品大家食過嗎?雖然很多人都認同,過了「此日期前最佳」的食品依然可以食用,但就不是所有人都認同,店鋪可公然販賣「過期」食品。近日,有網民上傳一張店鋪用 HK$5 販賣「過期薯片」的圖片,引起網民瘋傳討論!
事緣有網民在 Facebook 群組上傳圖片,可以見到有店鋪在門口放了一箱薯片,直接標明「過期薯片 $5」,但就沒有寫明是過了「此日期前最佳」還是「此日期前食用」。但依照正常情況,這些薯片應該是過了「此日期前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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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就分爲兩派,有人認爲「過期都賣好離譜!」、「送都冇人要」、「便宜莫貪」、「呃錢」!然而,有網民就認爲店主「算有良心,好誠實」、「夠坦白」、「起碼佢有講出黎」、「明買明賣無呃人」、「無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又笑說「薯片貴在空氣」、「俾你返去收藏㗎」、「大陸過期會改日期,正價賣出」、「買來請同事、老細食」!
其實,現時販賣「此日期前最佳」過期的食品,只要沒有變質就不算犯法,所以香港也有專門販賣過了「Best Before」食物的超級市場。所以不少網民留言,表示「唔出奇」、「無知真可怕」、「過左最佳賞味期限係仲可以食嘅」。大家又接受到嗎?
Source:巴打絲打 Facebook Cl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