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名 Uber 司機非法載客取酬全部罪成!罰款但毋須停牌

| shiuhk | 17-07-2018 17:24 |
28 名 Uber 司機非法載客取酬全部罪成!罰款但毋須停牌

29 名 Uber 司機在 2017 年 4 月至 6 月期間被警方放蛇拘捕,當中包括 28 男 1 女,年齡最小為 22 歲,全部人分別被控一項「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除了一名印度裔男被告在較早前認罪外,另外 28 名被告今日被法庭裁定罪成。

裁判官指,28 名被告容許乘客上車唯一原因是接載取酬,沒有證據顯示是基於其他原因。各人有意圖並知道車程需要收費,由於車費時即日支付,所以罪行在控罪所指的日期當天已完成。最後,裁定全部被告罪名成立並罰款 HK$3,800;部分過往有交通或醉駕記錄的被告則被罰款 HK$4,000 到 $4,500。裁判官強調,任何車輛用作出租或取酬用途,必須獲運輸署批准才可載客取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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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早在 2015 年,警方就採取過放蛇行動拘捕了 7 名 Uber 司機,當時控告他們「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罪」,最終裁定罪成。各人除了要罰款七千至一萬港元,更須停牌一年。而今次案件則沒有控告 29 名被告「第三者保險罪」。就這宗案件,Uber 香港於下午發出官方回應,全文如下:

Uber 對今天的裁決感到失望,裁決不但剝奪了司機夥伴掌握靈活經濟機遇,更是香港邁向成為智慧城市的絆腳石。

Uber 服務全球數百萬人,亞洲及世界各地百多個城市的政府已對汽車共乘作出回應並優化機制,立法規管,讓汽車共乘業得以蓬勃發展。早前,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對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提出的規管建議,以及香港中文大學對點對點交通服務選擇之意見調查,亦顯示出香港人對汽車共乘的強烈需求。

Uber 冀盼能與政府合作,以創新科技回應香港人的需求,為智慧出行盡一分力。

Source:H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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