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車位是大家的!使用同一個公共車位 10 年,就可以「逆權侵佔」不准別人停泊,這是甚麼道理?台灣網民 Yun Ling Tseng 日前在 Facebook 群組「爆怨公社」發帖,表示停泊了自己的機車(電單車)在一個公共機車位,卻遭到鄰居太太來信投訴。其投訴理由是,鄰居太太使用了該車位 10 年,又指樓主不會不知道,因此樓主不應該停泊這個位置云云。終於有一天,樓主與太太在車位相遇,上演劇力萬鈞的一幕…
「誰先回來誰先停」
樓主在帖子表示:「我們社區機車停車位是公共的,停了十年又如何?今天回家停好車剛好遇到這位 B 太太,說我停走他停了十年習慣的位子讓他不知所措。」
兩雌相遇,小記花生咬一口,專心聆聽。
樓主繼續:「我說這車位又不是你的,誰先回來誰先停,你不知道怎麼辦可以去停其他的位子啊。」
【精選消息】
「停別人的位置,造成別人困擾」
樓主表示,鄰居太太不願意停泊其他車位。樓主引述太太說:「去停別人習慣停的位置,這樣會造成別人的困擾。」
搵管理員評理
樓主 vs 太太,在街頭理論,更找了管理員與總幹事來評理。樓主沒好氣,指鄰居太太「一下說他沒說停了十年位子就是他的,ㄧ下又說他沒有要我離開,請問他這樣魯小小到底是想怎樣?!又說不出個道理,ㄧ直在那邊鬼打牆。」
樓主又稱:「去年社區有決議機車位用抽籤,並且使用者付費,總幹事好像是說社區所有權關係要到年底才能執行。」
【精選消息】
原來投訴信已是去年的事。樓主:「紙條是去年放我拍下來的,今天相遇就火大吵起來了,他先無理取鬧,我才大聲回應。」
樓主坦承:「我天生脾氣爆,不好惹,再繼續嘰嘰歪歪,請怨友們提供些法子對付他。」帖子在群組帶來極大迴響,截稿前已贏得 3,393 個 emoji 心情、1,195 個回應。網民留言,摘錄如下:
【精選消息】
Source:爆怨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