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鍾情之下,如又不認識對方你會如何?在相遇之處默默等待,大膽一點可能上討論區、社交網站靠群眾力量尋找對方,但任誰也沒有人想到會以入稟法院的方式,逼令對方現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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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媒體報道,北京一名「痴情男」孫先生於書店與一名身穿黃色衛衣配肉色絲襪的女生,對望 10 秒後便深深愛上對方,更直指這位女生是「這輩子見過最動心的姑娘」。為了尋得美人,孫先生之後每朝早上 11 點至夜晚 7 點便準時在書店出現,一直等候她,更甚是為她而放棄工作,以至要跟親戚借錢維持生活。
在苦等 50 天也無結果後,孫先生派傳單尋人之餘,更決定到北京法院入稟起訴該位女生,希望借法院的力量為他尋人,而其起訴狀更寫道「判決被告給原告精神補償,也就是一個答案、說法,答案與否,都將能使原告從巨大的精神痛苦中解放出來,並使原告主體人的人生發展方向修正到正軌。」
之不過,對於這份起訴狀,沒有姓名、沒有聯絡電話、就連籍貫也沒有,法院當然是不受理,但這位「痴情男」卻表示會想其他方法尋人,以求解開自己的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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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梨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