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幸福堂還擊 入稟法院禁港代理使用幸福堂招牌

| Hin | 24-12-2018 13:50 |
台灣幸福堂還擊  入稟法院禁港代理使用幸福堂招牌

以黑糖手炒珍珠奶茶聞名的台灣幸福堂及香港代理幸福堂的爭議沒完沒了,繼早前香港代理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台灣總公司侵權程偽造商標後,台灣總公司亦作出還擊,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香港代理使用「幸福堂」的商標及特色擺設,以及發聲明承認自己侵權、假冒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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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本地媒體報道所指,入稟狀原訴為總裁國際有限公司,被告分別是晨康國際有限公司及余毅龍。原訴人提出的禁制令,要禁制被告使用「幸福堂」、「幸福堂 陳家」、「幸福堂 黑糖手抄 台灣正宗」,以及類似的字眼或標記。除此之外,原告亦禁止被告洩露由原告傳授的營商秘密,即飲品製作工序,及要求被告改名及賠償相關損失及法律訴訟上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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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mi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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