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司機涉強姦親生女兒案,涉案 15 歲女事主 X 早前於庭上作供時推翻證供,承認因 42 歲父親偏心弟弟拒送手機而誣衊父親強姦,法官日前指證據不足,遂引導陪審團裁定巴士司機所有罪名不成立。
3 人需還押
事隔兩天,3 名人士就涉威嚇女事主 X 於庭上作假證供被捕;兩女一男被告被控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25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3 名被告均毋須答辯,押後至 3 月 8 日再訊,期間 3 人需還押。
待律政司法律意見
涉案 3 名被告均以英文字母代表,包括 42 歲男子及兩名分別 40 歲及 65 歲女子;3 人被控於 2018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期間,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威嚇女童 X 於庭上作出虛假口供,案件押後以待律政司法律意見。
禁傳媒報道 X 資料
裁判官頒令,禁制傳媒報道有關 X 的姓名、職業、住址及案發地點等,以及 X 與各被告的關係。
女事主曾推翻口供
案件上周於高等法院開審,涉案 42 歲巴士司機被控於 2015 年至 2017 年 10 月 14 日期間,7 次於寓所內性侵犯現年 15 歲的親生女兒 X,司機否認 5 項非禮及兩項強姦罪受審。
42 歲巴士司機涉於親生女兒 11 歲起,多番在住所性侵對方;涉以自已的陽具磨擦對方的私處,更涉兩度強姦女兒 X。女兒 X 曾質問父親:「點解唔搞媽咪,搞我?」惟父親反問:「唔得呀?」父親又威脅會跳樓,及被捕後無人養家,迫令女兒保密,故她一直啞忍。直到母親發現房間內無故出現一堆白色紙巾,追問女兒,揭發事件並報警。
奪精抹陰誣衊父?
惟女事主 X 出庭接受辯方盤問期間,突然推翻證供,承認因父親拒送新手機及偏心弟弟而誣告父親;又指她趁父親自瀆後,奪去沾有父親精液的廁紙,並將精液抹到自己的陰道及內褲上。
法官其後指由於女事主 X 已承認誣告父親,因此證據不足以支持控罪,隨後引導陪審團裁定司機 7 項罪名全部不成立。據了解,警方當時表示將會調查女童推翻口供一事,但無論調查結果如何,均無法影響本性侵案件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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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h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