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歲兒子告父親侵吞利是錢勝訴!法官判需連本帶利歸還

| Siu Yeung | 15-02-2019 16:26 |
13 歲兒子告父親侵吞利是錢勝訴!法官判需連本帶利歸還

大家小時候收到利是,父母總會說「幫你儲」,到最後會否不了了之?據內地媒體報道,廣州一名單親爸爸,早前從 13 歲兒子的戶口提出利市錢連利息 3045 元人民幣(約3525港元),並存入自己戶口,兒子認為父親挪取自己的利市錢,決定控告父親,最終法院裁定兒子勝訴,爸爸需要連本帶利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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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州日報》報道,姓蘇的父親在 2013 年 8 月跟妻子離婚,之後他們的兒子跟隨父親生活。在 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間,父親分 3 次將兒子的 3000 元(約3475港元)壓歲錢存入銀行。至 2015 年 12 月,兒子搬至母親黃某處生活至今,黃某於同月申請變更兒子的撫養權,並於 2016 年 4 月白雲法院判決變更兒子由母親黃某撫養。

在 2016 年 3 月,父親未經小蘇同意,擅自將兒子存入銀行的利是錢及利息 3045 元人民幣取出。兒子認為父親私自提取其利是錢拒不返還的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請求返還存款本金及利息。

蘇父辯稱,兒子的利市錢是從他的親戚朋友中獲得,與原告母親並無關係,而且之前已跟兒子約定,待他成年後返還存款本金及利息。父親認為母親利用兒子不懂分辨是非黑白,試圖教唆原告索回利是錢。

不過白雲法院認為,兒子名下的銀行存款,雖是被告蘇父為其存入,但兒子對該存款仍享有所有權,蘇父無權擅自處理兒子名下的存款。蘇父將兒子名下的存款取出,侵犯了兒子的權利,兒子主張父親返還存款及利息的請求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故判決被告蘇父返還小蘇本金及利息共計 3045 元人民幣。最後主審法官建議,父母可利用利是錢教孩子建立理財觀念,將款項分成幾個用途,部分用作購買小禮物回贈長輩或做善事;部分則為孩子買保險、買圖書、付學費及興趣班等,將利市錢實實在在地花在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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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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