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手機遊戲盛行抽蛋或抽卡,而歐美電競和網上遊戲,亦設有類似的抽戰利品箱(Loot Box)系統。相關系統已成為了遊戲開發商和發行商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大多數免費遊戲,也是透過抽戰利品箱系統來營運。不過,相關的抽蛋、抽卡或抽戰利品箱系統,玩家付費課金進行抽獎後,向來只能以一定的隨機機率,獲得玩家想要的遊戲道具,系統跟賭博遊戲相近,在世界各地引起了不少爭議,甚至為課金抽獎立下了相關法案。美國參議員 Josh Hawley,亦在 5 月 23 日提交了名為 Protecting Children From Abusive Games Act 的新法案,要求遊戲不能讓未滿 18 歲的未成年人,銷售 Pay-to-win 產品和戰利品箱。
新法案主要禁止廠商在為針對未成年人士而設的電子遊戲中,加入 Pay-to-win 產品及戰利品箱。至於其他並非單純針對未成年人的電子遊戲,廠商也不可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未成年人士售賣 Pay-to-win 產品及戰利品箱。Pay-to-win 產品的定義非常廣泛,如實用的遊戲道具、強勁的裝備、本來只能透過完成特定條件而獲得的遊戲物品、經驗加乘道具等,均有機會被歸納成 Pay-to-win 產品,但可直接選購且不影響遊戲平衡的裝備外觀,則未有受到此法案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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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例一旦實施,勢必會對遊戲廠商的收入帶來影響。與此同時,針對未成年人士而設的電子遊戲(Minor-Oriented Games)定義較為廣泛,一些採用卡通或 Q 版畫風的遊戲也可能會被定義成針對未成年人士而設的電子遊戲。遊戲廠商可能為了回避相關法規,被迫改用較寫實的遊戲美術風格,影響遊戲創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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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CnBeta、Polygon、ezone.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