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8 號)下午 4 時,召開記者會,就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所引發的遊行、衝突,向每一位香港市民道歉。林鄭表示,對於參與遊行集會的市民、警察、記者在衝突中受傷,感到十分難過。她表示,在過去多次遊行中,看到很多市民,行了數小時,當中有本來沉默的、有爸爸、有媽媽、有年青人,知道大家想政府聽到意見。她又特別想跟年輕說,知道大家想特首是一個關心年輕人的特首,事實上「與青年同行」亦是她選舉時的承諾。她補充:「好明白你們對社會問題有不同想法,也知道大家對香港未來充滿熱誠。」
堅拒用「撤回」字眼
連日來,不少市民均要求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但直至今天的記者會,特首林鄭依然拒絕用「撤回」字眼。她只是重申,現時政府已暫停相關的修例工作,現階段需要處理好修例的矛盾,而這並非短時間內能夠做到的事情,對於重啟修訂程序,政府是完全沒有時間表。
由於現屆立法會的任期,至明年 7 月完結,林鄭月娥指出,相信要在這限期前做好解決矛盾的工作,是不可能,而這亦是政府會接受的現實,暗示修訂工作將無法在現屆立法會任期內重新展開。
認同「一哥」對暴動的說法
對於 6 月 12 日公眾活動的「暴動」定性,林鄭月娥再重申,認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晚的說法【按此重溫報道】,即是所有參與 6.12 集會人士,只要當日是和平集會,並無使用任何暴力,是不需要擔心被告上「暴動」罪名。
被問到警方是否在 6 月 12 日當天過份使用武力「清場」,林鄭回應指,當市民以暴力嘗試衝擊立法會,警方是有必要採取行動,處理情況。若收到市民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基制去調查及處理。現場有記者問到:「如何理解『記你老母』(早前有警方向記者說)這四字?」特首沒有正面回應,只著記者要去投訴。
而 6 月 16 日大遊行,市民其中一個訴求──「林鄭下台」,在記者會上也未能給予一個令遊行人士滿意的答覆。林鄭表示,其任期到今年 7 月會滿 2 年,未來尚有 3 年,相信工作會非常忙碌。她希望,在任期內繼續做好工作,特別希望為年青人提供機會。
至於往後的「re-connect」復修工作,林鄭直指會即時展開,她希望往後市民,特別是對年青人,可以同心同行,讓香港社會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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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ezone.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