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在今日(6.21)下午發表簡報,指收集了 6 月 12 日香港金鐘政總一帶,警民衝突期間的片段,經過小心查證後,確定香港警察以不必要、過份的武力,對付大致和平的示威者,是違反了國際人權法及有關標準。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號碼為「ASA 17/0576/2019」的簡報,表示整理出 6 月 12 日當天發生的 14 個不同個案,當中涵蓋了本地、海外媒體廣泛報導,大眾在社交媒體上廣泛流傳的事件。包括向示威者頭部發橡膠子彈、毆打已被制服示威者、向被困或缺逃生路線的示威者發放多發催淚彈等。總結出香港警方對大致和平的示威者使用了不必要、過份的武力,是違反了國際人權法,以及國際人權標準。
報告亦有提及,警方特別戰術小隊「速龍小隊」欠缺識別身分的特徵,警方在行動中有對媒體、醫院施加限制等。可能由於有太多人同時間嘗試進入網站,導致網站一度出現 502 無法瀏覽的狀態。不少網民於連登討論區就此事留言,表示:「請大家廣傳及喺國際層面繼續追究」、「繼續向黑警追究到底」、「多謝所有文宣巴絲」、「唔違反先驚訝呀」、「有冇反制手段?」、「係咪一出境移送海牙法庭?」、「送到佢地上國際法庭嗎?」、「強烈譴責」、「請佢發信向香港政府譴責」、「歡迎國際刑警來港執法拘捕所有黑警去國際法庭審理」、「竟然唔係香港分部了」、「他們會如戰犯一樣,終生不敢踏足香港和中國以外的地區。」、「拎上 G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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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Amnesty International、Lih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