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散蔓延,全球不少國家及地區都出現了口罩不足及短缺的情況,因而推出各種措拖。馬來西亞方面則對口罩的價格早有規定,任何不合理或隨意抬高價格者,有可能觸犯反暴利法,最高可判監 3 年。
- 馬來西亞對口罩價格早有規定
- 商戶不可不合理抬高價格
- 若有違規最高可判監 3 年
據外地媒體報道,馬來西亞國內貿易和消費者事務部(Ministry of Domestic Trade and Consumer Affairs)副部長張健仁今日(30 日)發出公告,促請製造商、批發商和零售商不要利用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疫情危機,而提高口罩和洗手液產品的價格來謀取額外利潤。
張健仁表示,了解到在此疫情爆發的敏感時期,民眾對口罩和洗手液的需求大大提高,故此為了保障人民,這此段期間貿消部將派出 2300 名執法人員及 1 千名官員監督及檢查全國的口罩價格,一旦發現不合理價格,就會對付相關業者。
至於相關法令,早在 2011 年定立,當中有單層耳戴式口罩、雙層耳戴式口罩、三層耳戴或頭戴式口罩、三層綁頭式口罩及 N95 口罩均列為統制品,5 款口罩的售價均有規定,價格由 20 仙至 10 令吉(約 4 毫至 19 港元)不等。若觸犯法例,個人最高可被處以 10 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 3 年,而公司可被處以最高 50 萬令吉的罰款。
張健仁又指,倘若民眾發現有任何商店或商家提高貿消部所規定的 5 種口罩價格,即可向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辦事處作出投報,執法人員將會採取對付行動。
Source:聯合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