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14 天內曾到湖北港人需戴電子手環!違例可罰款及監禁!

| 賴立賢 | 03-02-2020 16:43 |
【武漢肺炎】14 天內曾到湖北港人需戴電子手環!違例可罰款及監禁!

武漢肺炎疫情嚴重,衞生署署長陳漢儀今午表示,在 14 天內曾經湖北省的香港居民,必須進行家居檢疫,禁止離開指定的處所,並必須戴上電子追蹤手環,期間不能離開住所。若發現有關人士離開住所,當局就會馬上通知警方和衞生署。

  • 14 天內曾到湖北港人需戴電子手環
  • 500 個電子手環可以使用
  • 違例可罰款及監禁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表示,電子追蹤手環不具備 GPS 定位功能,也不會收集個人資料,現時已經有 500 個電子手環可以使用,於 2 個星期內可增加 1,000 個。他指出,電子手環不能夠隨便脫下,需與相關手機連接使用,若手環或手機被帶離指定地點或被人破壞,會即時通知衞生署及警方處理。衞生署首席醫生連慰慈表示,違反家居檢疫規例的人士,將被監禁 6 個月及罰款 5 千港元,衞生署人員會透過家訪和電話聯絡接受家居檢疫的人士,當局亦會將有關大廈的名稱在網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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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天內曾到湖北港人需戴電子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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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手環不能夠隨便脫下,需與相關手機連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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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ezon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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