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華為將地區標為「中國台灣」,在台灣引起不少爭議。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法通過,規定在手機外盒、說明書、系統軟體和韌體,標示「中國台灣」的電信終端設備,包括:手機、平板等,將不發型式認證的審定證明,違者若無法改正,會被撤銷證明不得銷售。
- 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修法通過增訂「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相關條文
- 標示「中國台灣」的電信終端設備,包括手機、平板等,將不發型式認證的審定證明
- 有業者違法輸入、在實體通路或網路上進行販賣,罰款額最高為 30 萬台幣
去年年底華為 P30、P30 Pro、nova5T 等 3 款手機被發現,在進行軟件更新時,將時區設定從「台灣」變成「台灣(中國)」,引發出不少爭議。昨日 NCC 增訂「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相關條文,生效後 NCC 將隨時抽查業者手機產品防止違規。
NCC 表示,若再發生類似情事,會先限期要求業者改正,若業者仍未改正,將廢止其審定證明,等同在台無法販賣,如有業者違法輸入、在實體通路或網路上進行販賣,將依電信法裁處,罰款額最高為 30 萬台幣。
Source: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