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深圳市通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 禁食野味 5 月 1 日起實施

| 徐慧兒 | 07-04-2020 16:13 |
【新冠肺炎】深圳市通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 禁食野味 5 月 1 日起實施

新冠肺炎至今仍在全球肆虐,在疫情爆發初期,有指病毒的源頭是來自武漢華南海鮮批發市場,皆因該市場內並非售賣海鮮,而是出售野味,所以認為病毒的源頭是來自該市場所出售的蝙蟠。此外,亦有研究指出新冠肺炎病毒的傳播徑途是來自食用野味。有見及此,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則正式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正式立法列明不可食用的物種,條例將於 5 月 1 日起生效。

  • 疫情爆發初期有人指新冠肺炎病毒是因食用野味傳播
  • 深圳市政府正式立法規管不可食用物種
  • 禁食野味條例將於 5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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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發布的條例中例明,將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當中包括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其他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均納入為禁食範圍。此外,用於科學實驗、公眾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的動物及其製品同樣受管制。而貓和狗因與人類有著比其他動物更親密的關系,所以同樣不能食用。

至於條例中可食用的陸上動物包括:在國家畜禽遺傳資源記錄中所列的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以及其他以提供食用為飼養目的的家禽家畜,以及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如牛蛙和美國青蛙等。

對訂立此條例,深圳市人大代表認為訂立此條例一方面是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另一方面亦是對人類自身的保護,提高我們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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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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