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市面上口罩及防疫用品難求,因此有不少市民當看到網上 post 或網購平台有出售口罩、消毒搓手液等防疫用品時,想也不想就立即付款留資料購買,惜最後因貨品延誤,跟店方產生退款爭議,甚至墮入騙徒陷阱,追討無門。消委會公布,今年首 3 個月接獲超過 760 宗有關防疫用品銷售投訴,以下為部分投訴個案分享及會方消費貼士,讓大家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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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 1):賣家收款後失蹤,追討無門
消委會今月分享的防疫用品銷售投訴個案,其中有買家於社交平台時看到代購網站銷售日本口罩的帖文,於是經流動支付服務付款 HK$300 予口罩賣家,可是最後該名賣家卻失蹤兼刪除有關社交平台帳號,致買家追討無門。
消委會調查後稱當中屬於個人交易,難以透過會方作出調停,建議買家向執法部門舉報。雖然買家明白追討困難,但擔心賣家重施故技欺騙其他消費者,故同意會方轉介其個案予警方調查。
個案 2):「現貨」遲送足足 1 個月
另一個銷售投訴個案是有買家在 2 月初看到有社交平台專頁銷售日本酒精消毒液,標明「現貨」發售,約 3 至 5 天寄送貨品,於是立即下單購買 4 支,連運費合共 HK$385。豈料事隔 1 個月左右都沒有收到貨品,加上有其他消費者留言追問進度及討論,均無法聯絡銷售貨品的公司,於是決定向消委會投訴及跟進有關情況。
經消委會介入後,該買家最終也收到貨品。過程中發現該間銷售貨品的公司因訂單太多及人手不足,所以未能適時寄出貨品及回覆留言。
個案 3):買家不滿「不能收貨還要承擔 3% 手續費損失」
第 3 個銷售投訴個案是有買家於 1 月中看見社交平台專頁有一個公司銷售口罩的 post,提及口罩預計於 2 月中至 2 月底到貨,因此該買家就在該公司網站以信用卡購買 6 盒韓國口罩,總值 HK$468。可惜 2 月初公司再次發帖指韓國口罩雖預計 2 月中至 2 月底到港,但若顧客不想等候,就可於 2 月 14 日前填寫退款表格,公司如最終未能交付口罩,則於 3 月 15 日後扣除 3% 手續費後,再退回貨款。該買家認為「不能收貨還要承擔 3% 手續費損失的做法不合理」,因此向消委會投訴反映不滿。
有關公司以電郵聯絡會方後,強調「於第一次 1 月中所發的銷售口罩帖文中,已說明退款需扣除 3% 手續費」,以及「已交代韓國口罩退款安排,現正處理大量已填寫退款表格的訂單退款」,而因該買家沒於限期前遞交退款表格,故相關申請會在 3 月 15 日後辦理。
4 個消費貼士
消委會提醒,雖然是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帶來不少商機,但背後或者存在小本經營處理訂單不來,甚至有騙徒輕易開設社交平台帳戶,藉着「發國難財」騙款等營商問題,因此消費者經社交平台購物時,要特別注意賣方有否列明具體營商地址及聯絡方法,又或者是否近來才開店。如貨款只經個人戶口收取,一旦發生爭議,消費者難以自行追蹤下落,只可以交由執法部門處理調查,增加追款難度。以下為 4 個消委會提供的消費貼士讓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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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消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