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相機品牌 ALPA 於 2016 年向成都中級人民法院提訴,控告中國公司 GuoZh 基於 ALPA 的設計銷售相機產品,GuoZh FY-2015 的相機為 ALPA A12 系列的仿製品。儘管 GuoZh 公司以其品牌發售部分產品,但其他產品均為 ALPA 的冒牌貨,並以較低價發售。
- 瑞士相機品牌 ALPA 指控中國公司 GuoZh 侵權
- 中國法院判決 ALPA 相機為「應用藝術品」
- GuoZh 公司被裁定犯上多項侵犯版權罪
正版貨 VS 冒牌貨
經過四年來無數次的談判,中國法院於 2019 年底的判決中承認,ALPA 相機屬於值得保護的「應用藝術品」(Objects of applied art),GuoZh 公司被裁定犯上多項侵犯版權罪,法院下令被告 GuoZh 公司需立即停止生產、宣傳及銷售冒牌貨,並必須在十天內支付賠償及發表書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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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A 產品負責人 AndréOldani 對瑞士報紙 NZZ 表示:「你在中國這個龐大體系中,終究並非無能為力,這感覺還是不錯的。」這也許是中國「應用藝術」法律下首個成功的案例。
儘管 GuoZh 公司已被勒令支付六位數的賠償金額,並需於其網站上公開道歉,但該公司仍有機會對該裁決提出上訴,儘管一般認為贏得上訴的機會非常渺茫。然而,截至目前為止,該公司的網站仍然繼續在銷售相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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