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內政大臣致函約翰遜 建議香港 BNO 持有人可留英逾半年作入籍途徑

| 何兆洋 | 16-06-2020 20:17 |
英內政大臣致函約翰遜 建議香港 BNO 持有人可留英逾半年作入籍途徑

全國人大決定定立港區國安法,引來英國政府高度關注,之前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已表明計劃延長 BNO 持有人的留英限期。在上周五,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Priti Patel))致函首相約翰遜,建議向 BNO 持有人及其受養人,提供一條明確的入籍途徑。

  • 容許 BNO 持有人及其受養人,在英國逗留超過 6 個月
  • BNO 持有人及其受養人定居 5 年之後,有權申請加入英籍
  • 期間可以工作及讀書,不用申請 Tier 2 General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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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 BNO 持有人只可免簽留英 6 個月,期間不能工作。在彭黛玲的信函中,建議作出各項寬鬆處理,包括容許 BNO 持有人及其受養人,在英國逗留超過 6 個月。BNO 持有人及其受養人定居 5 年之後,有權申請加入英籍,期間可以工作及讀書,不用申請 Tier 2 General visa,即無須擔保人僱主也可工作。不過如果在入籍前觸犯刑事法例,會被驅逐出境。 

英內政大臣致函約翰遜 建議香港 BNO 持有人可留英逾半年作入籍途徑

彭黛玲又表示,申請資格會以慷慨為原則,BNO 持有人的配偶及 18 歲以下兒童皆可申請,同時會確保申請過程簡單、透明及友善。不過彭黛玲表明,沒有 BNO 的港人,將不能以此途徑申請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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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Hong Kong Free Press HK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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