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 ezone.hk 報道,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 FCC 批准 Google 使用太平洋光纖網絡(Pacific Light Cable Network),連接加州和台灣,長達 8,000 英里(約 1.29 萬公里),但條件是需將香港排除在外。近日美國電信團隊更甚至基於國家安全考慮,建議 FCC 否決太平洋光纖網絡連結香港的申請。
- 美國電信團隊向聯邦傳播委員會 FCC 建議,否決太平洋光纖網絡(Pacific Light Cable Network)連結香港的申請案
- 否決原因是基於國家安全考慮
- 電信團隊進一步建議 FCC 批准連接美國與台灣及菲律賓的海底電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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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於當地時間昨日(6 月 17 日)發稿,提到電信團隊建議 FCC 拒絕太平洋光纖網絡的香港至美國段連接申請,原因是基於國家安全考慮,雖然太平洋光纖網絡的重要投資單位是一間名為太平洋光纜數據通訊有限公司的香港公司,但此公司實際上是中國電信服務商鵬博士電信傳媒集團的子公司。在這樣的背景下,讓美方存在對國家安全的擔憂。
與此同時,電信團隊也進一步建議 FCC 批准連接美國與台灣及菲律賓的海底電纜申請,因為這部分主要是由 Google 與 Facebook 子公司分別擁有及控制,沒有中國成份包括在內,減卻中國能藉此收集美國數據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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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