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外賣平台投訴年升 4 倍!白等個半鐘才被知不獲送餐

| 梁綺文 | 15-07-2020 15:02 |
【消委會】外賣平台投訴年升 4 倍!白等個半鐘才被知不獲送餐

新冠肺炎疫情下,餐廳外賣生意大增,而外賣點餐平台服務的需求亦大增。正因如此,針對外賣點餐平台的投訴年增 4 倍,單單是今年上半年就有 170 宗。消委會就分享了幾宗較特別的個案,提醒消費者使用外賣點餐平台時要注意 3 大事項。

  • 消委會指出,針對外賣點餐平台的投訴年增 4 倍
  • 多宗投訴主要涉及送餐延誤、「漏單」或無法派送
  •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使用外賣點餐平台時要注意 3 大事項

【相關報導】

個案一:貨不對版

其中一個個案關於手搖飲品。投訴人指出外賣紙袋及杯身的商標並非原先下單的品牌,部分傾側又有滲漏。平台屆時飲品是訂單品牌的副線,只願意退回部分金額及贈送積分。最後經消委會調停才願意全額退款。

個案二:自取遲到

另一個案涉及外賣自取。投訴人選擇自取晚餐,前往取餐前因逾時未取餐而收到取消訂單的通知。原來,訂單取餐時間並不是建議顧客前住取餐的指標,而是確實的取餐時間。平台解釋,網上訂餐條款訂明客戶有 20 分鐘合理延誤時間,逾時未取則取消訂單。由於投訴人在預定取餐時間後半小時仍未領取食物,所以最終並不能要求退款。

個案三:地址不清晰

還有一個個案,投訴人白等個半鐘後才被知會不獲送餐。送餐員解釋餐廳位於葵芳,但配送地址是荃灣超越服務範圍。原來,事主並沒有在「送餐地址」一欄填上完整資料,只有在「送餐備忘」欄目上填寫屋苑名稱及座數,結果送餐員未能掌握派送地點,加上無法向投訴人確認地址,最終拒絕送餐。最後經消委會調停,投訴人最終獲得退款。

消委會指出,過去多宗投訴主要涉及送餐延誤、「漏單」或無法派送。因此建議:

  • 消費者使用服務前應先細閱服務條款並核對送餐地址
  • 落單後保留訂單截圖,並時刻留意來電
  • 選擇自行取餐則應預留充裕時間,否則應通知餐廳作彈性處理

【相關報導】

【相關報導】

Source:ezone.hk

Page 1 of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