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7 日),政府終宣佈會全日禁止食肆堂食,以及強制市民於室內室外均須佩戴口罩。本港爆發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截至昨天香港已連續 5 日單日確診「破百」!今天,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召開記者會,公佈最新防疫抗疫措施,除了禁止食肆堂食安排,也將強制佩戴口罩的措施,由室內公共地方,延伸至室外等。所有防疫抗疫措施如下(以下資料持續更新中):
以下共 4 個措施,將會於今天稍後時間刊憲,並於 7 月 29 日周三零晨零時生效,暫定維持一周,至 8 月 4 日為止。
1)餐飲全面禁堂食
除特定處所,任何時間均須停止提供堂食,但仍可以外賣或外送方式提供食品。位於商場內的美食廣場(food court)等,商場要關閉有關座位;酒吧等場所需繼續關閉。若是進入餐廳買外賣等,進入處所仍要量體溫;餐廳亦要提供酒精搓手液等。
2)表列處所停止營業
將體育處所及游泳池列入 599F 章內的「表列處所」,需暫時停止營業。其他原有的表列處所,包括: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設置(或擬設置)供租用舉行社交聚會的處所(一般稱為派對房間)、美容院、通常供人飲酒以及跳舞或作其他娛樂並營業至深夜的場所(一般稱為夜店或夜總會)、卡拉 OK 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按摩院(豁免者除外)。
3)群組聚集收緊至 2 人
599 章群組限聚令,會把群組限制最多 4 人,收緊至 2 人。同一交通工具上,或同住的群組,仍可獲豁免。(按此睇更多限聚令詳情)
4)指明所有公眾地方均須戴口罩(包括室外)
599I 章規定在室內公眾地方戴口罩,於周三起會伸延至所有公眾地方,包括室內及室外。如有合理辨解而能提交證明,如身體因素,可獲豁免。未滿 2 歲亦可獲豁免。政府補充指,合理辨解除了飲食、用藥外,在公眾地方除口罩食煙,是不獲豁免。政府同時呼籲,希望市民藉此機會戒煙。罰則為定額罰款 $2000 或最高罰款 $5000。
另外,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問,在戶外公眾地方做運動時,是否可獲豁免毋須戴口罩,政府官員未有正面回答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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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