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部商業司今(18)日宣布,將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預告新增「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將代理或經銷中國 OTT 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影響所及,包括中國的網路視聽影音平台,例如:愛奇藝、騰訊,都不能到台灣。
- 台灣經濟部商業司預告新增「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
- 影響所及包括中國的網路視聽影音平台,例如:愛奇藝、騰訊
- 在台灣代理愛奇藝會員服務的歐銻銻娛樂公司表示,暫時無法評論或回應
【相關報道】
經濟部指出,OTT TV 並非開放陸資投資項目,在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之虞,禁止事項項目表修正後,預告期間為 14 天,會聽取各界意見與看法,預計於 9 月 1 日期滿,9 月 3 日公告實施。
經濟部表示,愛奇藝科技公司申請來台投資設立子公司,但規劃經營的 OTT TV 業務並非開放給大陸地區人民或公司來台投資項目,未獲經濟部核准,卻能透過網路特性,達到在台違法落地效果。因此,經濟部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禁止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提供代理、經銷,或從事 OTT TV 及中間投入或相關商業服務等給大陸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在台灣代理愛奇藝會員服務的歐銻銻娛樂公司表示,關於今天的公告,因為目前仍屬於草案預告階段,尚未實施,也無法預知未來正式公布的法規命令是否會有變化, 因此無法評論或回應。
目前,愛奇藝在台灣活躍用戶估計達 200 萬。有已付款的台灣用戶對此感到憂心,愛奇藝客服則回覆,「會把會員權益放在第一優先考量」、「會員不會受損」。
【相關報道】
Source: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