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少人多,實在不適合使用航拍機於人多的地方低飛拍攝,即使在無人行走的高速公路上使用,也要考慮到路上還有電單車司機行駛。昨日,一名駕駛電單車的網民,於 Facebook 群組中透露自己於大埔道附近被一部航拍機撞傷,割傷胸口近頸部處,險被奪命。
- 香港地少人多不適合用航拍機低飛拍攝
- 一名駕駛電單車的網民指自己於大埔道附近被一部航拍機撞傷
- 割傷胸口近頸部處,險被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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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單車司機指自己於昨日(20 日)黃昏 6:25 左右,行駛大埔道往沙田方向,近澤安邨附近時,突然與一部跟公路顏色相近的黑紅色航拍機相撞,司機上胸近頸部位置被割傷。司機其後在 Facebook 發文指航拍機顏色與公路相似,而且機身更要低飛至與駕駛者高度接近,直言「低飛唔知你影乜 X」,直斥機主以後不要在公路上低飛,自己在家「打飛 X」算。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 48 條訂明,任何人士不得罔顧後果或疏忽地引致或容許飛機(包括無人機)對他人或財產安全構成危險,違者可遭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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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Facebook @ 事無大小交通資訊情報區、民航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