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one 專訊】Facebook 早前確認,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已介入調查,有關該公司涉及把歐盟地區用戶資料傳送到美國的行為。在最差的情況下,如 Facebook 被確認違反「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法」(GDPR)的話,最高可被處罰達全球營運收入 4% 的金額,若以 2019 年財政年度數字作準,罰款數字為 28 億美元(約港幣 217 億元)。
- 最高罰營運收入 4%
- 勢令營運成本大增
根據 Facebook 的官方解釋,早前在 2016 年起制定的《歐美隱私護盾》(Privacy Shield)框架下,一直有作兩地之間的數據傳輸。不過此法例已在今年 7 月被歐盟法院推翻,即時令包括 Google 與 Amazon 等巨型互聯網企業,未有時間調整相關數據傳輸政策。在未有更新指引之前,有分析預期這類公司未來需要把數據,存放在歐洲大陸的數據中心內,此舉勢令營運成本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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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ezone.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