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美術學院院長創卡通人物「鴨兔」似足 Miffy?律師:「微創新」仍屬侵權

| 蘇家華 | 18-01-2021 12:48 |
廣州美術學院院長創卡通人物「鴨兔」似足 Miffy?律師:「微創新」仍屬侵權

近日廣州美術學院跨媒體藝術學院院長馮峰於廣州舉辦鴨兔元旦展覽,而這次展覽之所以成了網絡熱話,是因為由他創作的卡通人物鴨兔,是激似荷蘭插畫家 Dick Bruna 於 1953 年創作的「交叉兔」 Miffy!大家只要看看大圖左方的鴨兔,再比較右方的 Miffy,就可略懂一二了。

  • 近日廣州美術學院跨媒體藝術學院院長馮峰於廣州舉辦鴨兔元旦展覽,而他創作的卡通人物鴨兔因為似足荷蘭插畫家 Dick Bruna 於 1953 年創作的「交叉兔」 Miffy,成了網絡熱話
  • 馮峰過後於微博回應抄襲事件,表示鴨兔是持續 30 多年的創作,且分了 4 個不同的創作階段
  • 廣東正覺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旭指,「微創新」仍屬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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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圖片可見,由廣州美術學院跨媒體藝術學院院長馮峰創作的鴨兔嘴巴除了不是「交叉嘴」,而是賦以闊闊的鴨嘴巴外,基本上整體線條及形態都跟 Miffy 似到十足,因此近日備受網絡熱談鴨兔有否抄襲之嫌。後來馮峰於微博回應抄襲事件,表示鴨兔是持續 30 多年的創作,且分了 4 個不同的創作階段。現時展覽所見的就是第 4 階段的創作,鴨兔會有家庭、父母及 23 個同班同學等角色造型。

鴨兔是否有抄襲之嫌,確實交由專業人士分析會較具說服力。內媒就事件訪問了廣州美術學院教授羅必武,他表示鴨兔作品沒有任何解構與重組,是 100% 的抄襲。如當中只是改變一個小部分,使其變得模棱兩可、似是而非,沒有產生顛覆效果,此舉毫無疑問是抄襲所為。至於廣東正覺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旭指,這次涉及的 Miffy 與鴨兔均屬《著作權法》規定的美術作品,有關美術作品須具獨創性,而獨創性一般涵蓋線條、色彩、結構、佈局、光影等內容。因此,像這次涉及的兩個影像,實在於整體外形、輪廓及線條都能以完整叠圖。縱然部分細節有差異,可定位為「微創新」,但在司法角度中,一樣有很大機會判定為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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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東方財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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