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滿丈夫給太多家用予兩老 直指老爺奶奶不是殘廢

| 徐慧兒 | 11-03-2021 18:32 |
妻不滿丈夫給太多家用予兩老  直指老爺奶奶不是殘廢

結婚後,應給多少家用予父母?答案當然是因人而異。近日,一名台灣妻子不滿丈夫每月給老爺奶奶 10000 元新台幣(約 $2800)家用,認為無需每月給予如此多,在 Facebook 群組內發帖大呻,認為婚後應以家庭為主。網民雖明白「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惟樓主在帖文中用詞太過刻薄,導致引來不少網民評擊。

  • 婚後要如何支配財產等事最好要在婚前商量好
  • 台妻不滿丈夫每月給父母一萬元新台幣家用
  • 大呻婚後應以家庭為主

該名台灣人妻在 Facebook 群組上發文大呻,認為丈夫應該要知道結婚了就要以自己的家庭為主而不是你爸媽,更指只需幾個月回家探望一次老人便可。她在帖文中表示:「你結婚就要知道自己的責任及義務,要付起養家的責任,優先考量我們家庭及小孩開銷。」直言丈夫每月給父母一萬元新台幣家用過多,應酌量減少,能表示心意便可。

同時,她表示老爹奶奶並非「殘廢」,可以做兼職賺錢。而且兩老更有退休金,丈夫每月再給他們一萬元新台幣家用太多,給 3000 新台幣(約HK$ 830)買菜錢便可。因她覺得丈夫並非獨子,有 2 名弟弟,如果每人給父母 3000 新台幣的話,兩老每月已有 9000 新台幣(約 HK$2500),加上台灣生活水平不高,9000 新台幣絕對足夠兩名老人的開支。她更表示,如果兩老需要用錢的話,可以去找兼職賺錢,直言「有工作才不會老的快,給太多錢閒下來只會老更快……你爸媽老了應該要清淡飲食,不會大魚大肉。」

之後她更表示,給兩老的家用不應每月固定支付,而是應該在扣除所以自家開銷後有剩餘才給老人。因為她擔心萬一家中突然要用錢,但卻沒有應急錢。此外,她指兒子現正於發育成長的階段,認為「錢本來就該花在兒子身上」,如日後安排兒子入讀私立中學的話,學費定必不菲,要長遠地考慮儲起一筆教育費,斥責丈夫是「豬隊友」,「你是一家之主應該要為我跟小孩著想。要先顧老婆跟小孩,之後有能力再去顧老人,這樣才對!」

帖文一出,雖有不少網民能夠理解台妻的顧慮,明白在現今社會真的只能先照顧好自己家庭,不過由於她在帖文中用詞過於偏激,導致不少網民也批評她,「你有的點沒錯,但你老公孝敬父母也沒錯」、「記得!妳的小孩以後若結婚了,別要求他們常回家,也別月初早早跟他們要孝親費,要等到最後一個禮拜,且肚子記得綁緊一點,別常有口腹之慾!」、「種甚麼蔭,得甚麼果,妳覺得妳的觀念是對的,那請妳也拿3000回去孝敬妳爸媽」、「結了婚是應該要以妻兒為重,但你講話的感覺真的讓人很不舒服,好像老了就應該被丟掉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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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Facebook @ 靠北老公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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