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宗虛擬貨幣洗黑錢案 涉款 12 億港元海關拘 4 人

| 何兆洋 | 15-07-2021 17:01 |
本港首宗虛擬貨幣洗黑錢案  涉款 12 億港元海關拘 4 人

提到虛擬貨幣,大部份可能都先想到大起大落的價格,其實這些加密貨幣,亦有機會用於不法活動。早前,香港海關偵破首宗懷疑透過虛擬貨幣洗黑錢的案件,涉案金額高達 12 億港元,一共拘捕了 4 名男子,年齡介乎 24 至 33 歲。

  • 香港海關偵破首宗懷疑透過虛擬貨幣洗黑錢的案件,涉案金額高達 12 億港元
  • 一共拘捕了 4 名男子,年齡介乎 24 至 33 歲
  • 被捕成員涉開設空殼公司,並在虛擬貨幣平台上開設戶口購買「穩定幣」,再將款項轉到第三者電子錢包,或兌換成法定貨幣

【相關報道】

今年年初,海關鎖定一個懷疑洗黑錢集團,經深入調查後,於 7 月 8 日動員逾 30 人,突擊搜查 4 個分別位於黃竹坑、太子、屯門和天水圍的住宅單位,以及一個位於旺角的辦公室,並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以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拘捕 4 名懷疑涉案男子,並帶走一批電腦、手提電話、銀行保安編碼器、公司登記文件、銀行月結單及支票簿等大量文件。

初步調查顯示,涉案 4 人於去年 2 月至今年 5 月期間,透過在本港多間銀行開設的帳戶,以及在一個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進行交易,處理共約 12 億元涉及銀行匯款和虛擬貨幣的可疑款項。海關認為,33 歲男子為集團骨幹成員,於去年初招攬其餘 3 名涉案人士。被捕成員涉開設空殼公司,並在虛擬貨幣平台上開設戶口購買「穩定幣」,再將款項轉到第三者電子錢包,或兌換成法定貨幣,再轉入公司銀行戶口,把匯款轉至 200 多個戶口。案件仍在調查中,所有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500 萬元及監禁 14 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相關報道】

Source: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Page 1 of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