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在香港的時間雖然不長,不過自推出以來,都有不少人紛紛表達對共享單車的意見。早前大家已讀過共享單車機構 HobaBike、Ketch’Up Bike 的故事,知道他們的營運模式,以至從品牌角度所說明對共享單車的見解。那麼普羅大眾對共享單車又有何看法呢?今次 ezone.hk 就訪問了沙田區議員、新界東居民,以至是傳統單車店店員,從不同角度讓大家得知,一般人對共享單車有哪些意見。
【精選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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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有 Say
- 趙柱幫(沙田區議員–博康):要付租金,何來共享?
我覺得共享單車概念不錯,因為香港城市地方少,如以單車作為接駁工具,的確是十分方便。不過我認為現在香港單車配套及設施都未足夠,因此共享單車實施的情況會有困難。其實我認為現有共享單車的安排是相當擾民,例如單車擺放位置是用了一般市民所用,由政府管理之公眾單車停泊位,但相關公司其實是牟利機構,因此會讓人覺得一間公司何解可以用了政府地方來牟利,但一般市民卻無法使用公眾單車停泊位鎖好單車。
再者,我不明白「共享單車」其實共享了哪些方面,用家是需要繳付租單車的租金,但收費又跟一般單車店相近,並沒有特別提供優惠之外,又為社區帶來阻街問題。在居民心目中,現有共享單車公司形象麻麻。以後,共享單車機構又會有哪些為民生的發展,而居民泊不到單車的投訴,相關公司又會收到嗎?
- 陳兆陽(沙田區議員–沙角):共享單車公司何解不受公眾單車停泊位條例監管?
我本人不反對共享單車,甚至是任何共享計劃,只要能方便居民,其實原意一開始都是好的。不過現在共享單車遇到的問題是佔用公眾單車停泊位,而公眾單車停泊位 suppose 是 24 小時以後就要清走單車,可是現在共享單車公司不知何解是不受以上條例規管,所以更造成本身沙田區公眾單車停泊位不足,加上共享單車公司的單車進駐,加劇了單車停泊位短缺的弊病。
我久不久就會收到居民對共享單車的投訴,並大致分為兩種:1)居民單車無故被清走;2)原本居民所用的公眾單車停泊位,就全被共享單車公司之單車霸佔,使居民無單車位可用。其實之前我參與區議會會議時,聽到民政署有回覆過,他們早前有一個共享單車的會議,但表示未同意 GoBee.Bike 可以正式進場之際,即只屬磋商階段的時候,GoBee.Bike 已在會議後數天強行進場,因此造成現在大家所見的情況。只可惜,民政署現有的取向只是全將違規的單車剪走,就當是解決單車位的問題,沒有確實可行的措施處理共享單車、單車停泊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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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怎樣看?
- Arthur(沙田居民)
我自己有租用過共享單車,覺得共享單車的確方便,HK$5 半小時的租車價也夠彈性,比傳統單車店租單車需以日租計算更為划算。另外我覺得共享單車可以隨時隨地租車還車是不錯的,例如我放工後晚上 7 、8 時想租單車,也可以很快速地落樓下城門河,就有單車可租,之後踏一、兩小時才回家都沒有問題。
- 阿廷(沙田居民)
我雖然未租用過共享單車,但就覺得方便的。如我居住沙田半山,可以簡單租單車下山代步,又可以隨時還車,對居民而言是好的。
- Samantha(將軍澳居民)
我覺得共享單車價錢不貴、方便的,個人覺得對居民影響不大,而住我這一區的居民也應該 welcome,因此之後我也會想試租。
- Cindy(粉嶺居民)
我自己有租用過共享單車,覺得共享單車質素比傳統單車店的單車高,也方便市民簡單代步,如買餸、逛街等。不過現在粉嶺也有不少共享單車,但就停泊於現有公眾單車停泊處。本身居民的單車停泊位已經不太夠用,但現有也有共享單車的出現,覺得這些單車是有點令居民構成麻煩。加上有人會將共享單車隨處停泊,我自己會覺得是頗為阻街的,好像台灣的共享單車有專屬停泊處會較好的。
【精選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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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單車店有話說
- Freshabikes @ 大圍(開店年資:10 年)
我們租借專業級山地單車為主,共享單車的出現對我們沒有太大影響,畢竟我們做熟客生意為主,反而對做街客為主的傳統單車店的生意會有影響。至於有共享單車公司想跟傳統單車店合作,我們不會拒絕的,但要視乎合作模式而定。
- 亞運單車 @ 大圍(開店年資:10 年以上)
共享單車租金 HK$5,但我們租金 HK$20 至 HK$30,何解共享單車也不能「做低」我們傳統單車店?共享單車公司真要檢討。另外我們覺得共享單車經常隨處停泊,這個情況的確不太好。
- 單車站 @ 大學(開店年資:2 年)
共享單車沒有租金成本,但在香港做生意是最講求租金成本,加上共享單車公司的單車是佔用了公眾單車停泊位,因此我覺得共享單車的出現是不公平。雖然共享單車的出現,對我們的生意沒影響,因為顧客到來租單車,也要求一些質素較佳的單車,但我懷疑共享單車公司的營運概念是否真正「共享」?但他們現在是需要收費,是一個商業機構的。
Source: ezone.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