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媒報道,日本最高法院於 12 月 6 日裁定,NHK TV 日本放放協會電視台的收費制度合乎憲法;凡電視機能夠接收 NHK TV 電視節目訊號,該電視機用戶就需要繳付接收費用。
NHK TV 入稟追討
據了解,日本高等法院早前審理一宗案件,一名日本東京男子於 2006 年購買了一部可接收 NHK TV 電視節目的電視機,惟拒絕繳交廣播接收費用,被 NHK TV 於 2011 年入稟追討。
該男子的代表律師表示,NHK TV 的收費制度不具法律約束力,強迫收費是違反了日本憲法自由簽署合同的權利。NHK TV 的代表律師則指出,繳費是電視機機主的義務,對所有電視機用戶的公平做法,是合理及必須的。
日本高等法院裁定 NHK TV 勝訴,並指該日本東京男子需要從 2006 年購買該電視機起,就要繳付費用,被罰款合共 $20 萬日圓。
由於影響廣泛,日本司法部長 Katsutoshi Kaneda 早前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關於 NHK TV 收費制度合憲的意見書。
年費約 HK$974
日本最高法院日前裁定 NHK TV 收費制度合憲。換言之,NHK TV 收費制度成為必須的,凡電視機可接收 NHK TV 電視訊號,不論有沒有觀看,該電視機機主均需要向 NHK TV 繳交 $14,000 日圓(約 HK$974)年費。
冇廣告收入 靠觀眾繳費
根據日本《放送法》規定,NHK TV 不能藉播放電視廣告賺取收入,只能靠電視觀眾付費以維持經營成本;另有國家津貼。任何能夠接收 NHK TV 訊號的裝置(包括電視機及手機),皆要向 NHK TV 繳交費用。然而,這個收費制度在過去屬自願性質,即使不繳交費用,也不需付上任何法律責任。
此外,消息指 NHK TV 亦正積極研究,是否能夠從網絡入手,凡家居設有可連接互聯網的裝置,亦需向 NHK TV 繳交接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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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wiki, nhk, japantimes, asa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