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知名球星基斯坦奴朗拿度「C 朗」去年與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 Binance 簽約,幫助該公司推廣 NFT,並推出一系列 C 朗個人 NFT 系列,然而 C 朗就因為協助推廣幣安而惹上官非。上月底美國邁阿密佛羅里達州南區地方法院提出集體訴訟,指控 C 朗與幣安協調推動、協助和(或)積極參與未註冊證券發行和銷售,要求賠償 US$10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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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文件提到,有關集體起訴是在上月底,於美國邁阿密佛羅里達州南區地方法院提出,旨在代表一眾「購買了幣安提供或出售的未註冊證券」之消費者,主要原告為加州居民 Michael Sizemore,據稱他在得知 C 朗對幣安的部分或全部虛假陳述和遺漏後,從幣安一方購買未註冊的證券。同時也提 C 朗的促銷活動,透過鼓勵數百萬追隨者及支持者,於幣安進行投資,又或者是協助幣安招攬對未註冊證券的投資,要求賠償 US$10 億。
是次訴訟或會增加幣安面對法律指控的清單,只因今年 6 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起訴 Binance.us 的營運公司幣安及其創辦人趙長鵬,指控其違反聯邦證券法,幣安方面同意支付 US$43 億和解費用外,趙長鵬也會下台,並且 3 年內禁與幣安有任何關係,而其職位會由品牌前全球區域市場主管 Richard Teng 接任。同時幣安將沒收 US$25 億資產及支付 US$18 億罰款,其中 US$5,000 萬預料會是趙長鵬自掏銀包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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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CoinDe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