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市面上網上服務選擇愈來愈多,可能不少用家會忘記自己 subscribe 了那些平台,而假如平台又沒有明顯提醒用家續訂或取消訂閱方法的話,或者會存在用家「被課金」而不自知的不良消費情況。有見及此,國內正式推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希望杜絕以上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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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正式推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是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為前提。重點條款是落於第 10 條,網上服務經營者如採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訂等方式提供服務的話,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以及自動展期、自動續訂日期生效前,以明顯方式來提醒及指示消費者的,而有關操作類似今年 1 月 1 日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當中包括:1)如網上服務經營者採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訂等方式提供服務的話,必須徵得消費者同意;2)開通服務前需以顯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向消費者告知服務的內容、扣費金額和方法;3)服務生效期間需為消費者提供簡單方便的變更或取消服務途徑,以及 4)在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 5 日,需以電話、短訊、即時通訊工具、電郵等有效途徑,將服務內容、扣費金額等細節如實通知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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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IT 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