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遊時,留意各國出入境規定至關重要,否則可能面臨海關扣查甚至罰款的尷尬局面。近日,一名網民在羅湖過關時,因攜帶相機入境未申報被海關截停,即使解釋為自用仍不被受理,最終被罰款。此事引發網友熱議,質疑是否另有隱情。
即刻【按此】,用 App 睇更多產品開箱影片
港男北上帶相機被海關扣查罰款
一名港男在小紅書上分享了自己經羅湖口岸前往深圳時的遭遇。該名港男未申報所攜帶的Fujifilm X-T5相機(價值約1.4萬港幣),因超過內地規定的¥5000元免稅額被深圳海關截停。儘管解釋相機為自用,海關仍沒收了相機,並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855元人民幣(約919港幣),並要求補交稅項後才能取回相機。
不少網友對此表示疑惑,認為平時攜帶手機和電子器材已經超過免稅額,為何樓主被扣查罰款。有人懷疑樓主是否隱瞞了實際情況,例如帶新貨入境的水貨客等。樓主則澄清相機「無盒,只有機身和鏡頭」,自己並非水貨客。
點擊看網民精彩留言
近日,內地與香港、澳門經過磋商,同意提高自香港、澳門入境旅客的個人合理自用免稅額度,從¥5000元提升至¥1.2萬元,加上原有進境口岸免稅店的額外¥3000元免稅額,總共達到¥1.5萬元。新規定已於7月1日起在羅湖、福田、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拱北、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六個口岸實施,並將於8月1日起全面實施於所有口岸。
延伸閱讀︰
Source: 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