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台灣勿帶剩低飛機餐!食物含一種火腿三文治、肉鬆麵包都可能罰 NT$20萬 港人入境必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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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恩祈
| 05-09-2026 1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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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台灣旅行,很多人下機前會順手將未食完的飛機餐、火腿三文治、肉鬆麵包或零食塞進手提行李,打算落地後再食。但台灣對動植物檢疫規定十分嚴格,任何含肉類的食品,包括未食完的飛機餐、三文治、肉包、肉粽、香腸、肉乾及肉鬆產品,都可能屬禁止攜帶入境的動物產品。
最值得港人留意的是,現行官方資料顯示,如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台灣,首次可被罰新台幣 20 萬元,第二次或以上可罰新台幣 100 萬元。外籍旅客如未能即時繳交新台幣 20 萬元罰款,更可能被拒絕入境及安排遣返。出發前最簡單的原則只有一個:飛機上的含肉餐點、火腿三文治及肉鬆包,未食完就留在機上食完或丟進機艙/入境前指定垃圾桶,千萬不要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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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三文治為何可罰 20 萬?關鍵在「肉類成分」
台灣為防範非洲豬瘟、禽流感及其他動物傳染病,對入境旅客攜帶的肉類及動物產品採取嚴格檢疫措施。無論食品是否已經煮熟、真空包裝、冷藏、加工,甚至只是三文治中的一片火腿,只要含有豬、牛、羊、雞、鴨或其他禽畜肉類,都不應自行帶入境。
因此,網上流傳的「帶三文治入台被罰」個案,真正要留意的不是三文治本身,而是餡料內可能含有火腿、煙肉、豬扒、肉鬆、雞肉、牛肉或其他肉類。飛機餐亦一樣:即使餐點是由航空公司提供,只要未在機上食完、又帶著含肉部分進入台灣,仍可能違反檢疫規定。
| 食品類型 | 能否隨身帶入台灣? | 原因 |
|---|---|---|
| 火腿三文治 | 不可帶入 | 含肉類製品 |
| 煙肉蛋三文治 | 不可帶入 | 煙肉屬肉類製品 |
| 肉鬆麵包 | 不可帶入 | 肉鬆屬加工肉製品 |
罰幾多?台灣移民署及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提醒
根據台灣移民署及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近年提醒,違規攜帶豬肉及其製品入境的罰則相當重:
| 違規情況 | 現行官方提醒 |
|---|---|
| 首次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 | 可罰新台幣 20 萬元 |
| 第二次或以上違規 | 可罰新台幣 100 萬元 |
| 外籍旅客未能即時繳交罰款 | 可能被拒絕入境及遣返 |
| 其他未經檢疫動物產品 | 實際罰則視乎產品種類、來源地及違規情況而定 |
台灣官方特別指出,外籍人士如攜帶肉類或含肉食品入境被罰新台幣 20 萬元,卻無法當場繳付,有機會被移交移民機關拒絕入境。因此,這不只是「罰錢」問題,亦可能令整個台灣行程即時結束。
飛機餐最易中伏:未食完也不要打包
不少旅客以為飛機餐是航空公司提供、已經煮熟,帶下機應該沒有問題。但台灣檢疫規定並不會因為食物來自飛機餐而豁免。只要餐點含有肉類、肉製品或新鮮蔬果,未食完就不應帶入境。
常見容易被忽略的飛機餐及機上零食包括:
- 火腿、煙肉、香腸、雞肉或牛肉三文治。
- 叉燒飯、雞肉飯、牛肉餐、豬扒餐及肉醬意粉。
- 肉包、肉鬆麵包、肉鬆飯糰及肉粽。
- 含肉即食麵、肉湯包、肉類零食及肉乾。
- 附餐中的蘋果、香蕉、沙律及其他新鮮水果或蔬菜。
最安全做法是:在飛機上食完;如食不完,交回空中服務員或在入境台灣前的指定棄置桶丟掉。不要放進背囊、外套口袋或行李箱,以為「少少份量」就不會被發現。
原事主個案:社交平台分享僅供參考
以下保留原文提供的事主社交平台截圖及處理過程,讓讀者了解旅客如何因食品成分問題,在入境時遇上檢疫及罰款風險。
▼ 點擊看事主發文 ▼
▼ 事主最後咁處理 ▼
不只三文治:這些港式食物也容易中伏
港人去台灣時,除了未食完的飛機餐,還常會帶香港手信、早餐或零食過關。以下食品只要含肉,便可能涉及檢疫限制,不能因為是真空包裝、熟食或少量就掉以輕心。
| 常見食品 | 高風險成分 | 建議 |
|---|---|---|
| 菠蘿包/餐包 | 火腿、煙肉、午餐肉、肉鬆 | 不要帶入境,於機上吃完或丟掉 |
| 燒味飯/便當 | 叉燒、燒肉、雞肉、牛肉 | 不要打包下機 |
| 港式月餅 | 火腿、肉鬆、肉餡 | 出發前查看成分,不確定就不要帶 |
| 即食麵 | 肉塊、肉燥包、肉湯包 | 不要因為只是調味包而掉以輕心 |
| 肉乾/肉鬆/腸仔 | 豬、牛、雞等加工肉類 | 不可帶入 |
印尼旅客帶「港式美食」入台個案
另一名印尼籍旅客由香港出發,攜帶港式食品入境台灣後被查獲及處理的個案。這類個案再次提醒旅客,食品是否「香港特產」、「真空包裝」、「熟食」或「只帶少量」,並非判斷能否入境的唯一標準;最重要是食品有否含肉類、動物產品、新鮮植物或其他需檢疫物品。
▼ 按圖看完整事件 ▼










如果不小心帶了,主動申報與棄置最重要
如你上機後才發現手提行李內有火腿三文治、肉鬆包、飛機餐剩餘部分、肉乾或其他不確定能否入境的食品,不要心存僥倖。最安全做法是:
- 在飛機降落前先檢查手提行李、背囊、外套口袋及小朋友的零食袋。
- 含肉餐點、飛機餐及新鮮水果應在機上食完、交回空服員,或在入境前指定棄置位置丟掉。
- 如不確定食品成分,主動向檢疫人員申報或詢問。
- 不要將食品藏在行李底部、衣物內或嬰兒車袋內。
- 不要因為「只剩一口」、「只是肉鬆」、「已經煮熟」而認為可以過關。
台灣官方提醒,主動申報及配合棄置是避免違規風險的正確做法。相反,如被查獲未申報的肉類產品,罰則可相當嚴重。
網民提醒:飛機餐不要打包下機
原文亦保留網民留言,當中不少人分享曾經忘記清走飛機餐、零食或手信的經驗。對港人而言,最常見的中伏情況不是刻意帶肉類手信,而是航班太早、吃不完早餐三文治,或者把飛機餐放進袋內打算抵達後再吃。
▼ 按圖看網民留言 ▼










小結:下機前 30 秒檢查行李
台灣入境檢疫最容易中伏的,不是大型肉類手信,而是一個未食完的火腿三文治、肉鬆麵包、飛機餐肉類主菜,或放在背囊角落的肉乾零食。這些食品就算是熟食、真空包裝、份量很少,甚至由航空公司提供,只要含肉就可能涉及檢疫限制。
最簡單的自保方法,是在飛機降落前花 30 秒檢查背囊、外套袋、手提行李及同行小朋友的零食:有肉的吃完、交回或丟掉;不確定的主動問檢疫人員。不要為了省下一個三文治,令台灣行程未開始已面對新台幣 20 萬元罰款,甚至被拒絕入境的風險。
Source:台灣移民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原文社交平台個案資料、U Trav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