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店做直播顧客意外入鏡 法院判店方需作出賠償?

| 蘇家華 | 29-11-2024 07:23 |
火鍋店做直播顧客意外入鏡 法院判店方需作出賠償?

現時不少店舖為吸引更多客人光顧,都會久不久開 live 做直播,介紹現時的精選產品。不過做直播的時候記緊要留意場地是否已經清場,否則就可能會像國內蘇州一男子,明明在自己的火鍋店做直播,但最終卻惹上官非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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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店做直播期間顧客意外入鏡

據內媒報道提到,日前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對一宗肖像權案件作出裁決,當時是一男子在自己的火鍋店開 live 做直播,但過程中顧客小山意外入了鏡路過。法院經審理認為,這名男子在在未得小山同意下,就將小山肖像暴露在直播中,對小山肖像權構成侵犯,因而需對其賠償 500 人民幣(約 HK$538),作為精神損害撫慰金之外,也需利用直播帳號發布對小山的道歉影片,且置頂期不少於 3 天。對於法院這回判決,網民反應的確不一,有網友對裁決表示歡迎,且討厭商戶或 KOL 拍片做直播時會拍到自己,感到十分尷尬,不過都有網友認為顧客訴諸法庭是沒有做錯,只是處理手法過於認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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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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