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夾公仔機|近年夾公仔機店在香港遍地開花,成為不少市民閒暇時的娛樂選擇。然而,消委會近期接獲多宗有關夾公仔機的投訴,揭露業界存在不少問題,包括存有不公平現象,亦有消費者反映,在某商戶的夾公仔機上成功夾中獎品後,卻發現獲得的獎品與機內展示的完全不同;有些商戶甚至將硬幣兌換與遊戲局數捆綁,使得消費者在未能獲得應有退款時,被迫繼續消費。下文即了解消委會3大個案分享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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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揭業界三大「蠱惑招」 獎品隨時會貨不對辦?
第一蠱惑招|台式機自動鬆爪 「保夾」 機制形同最低消費
在A商戶的一台夾公仔機上,投訴人以每次$5的價格進行了四次遊戲,成功夾起了心儀的公仔。然而,每當公仔到達機器頂部時,機爪卻自動鬆開,導致公仔掉落。職員解釋這是該機台的設計,並指出設有「保夾」機制,只有在消費達到一定金額後,機爪才不會鬆開,使獎品能夠直接送到出貨口。投訴人認為這樣的設定使得在未達「保夾」條件下,消費者幾乎無法成功獲得獎品,而店內也沒有相關資訊告知消費者此機制的存在。
對此,投訴人感到商戶的經營手法不誠實,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因此向消委會提出投訴。A商戶回應時表示,該機台為台式三爪機,玩家需要運用技巧將獎品慢慢接近出貨口。商戶補充說明,所有機台均設有「保夾」機制,以保障消費者能夠獲得獎品。投訴人當日遊玩的機台「保夾價」是$100,職員接獲投訴後亦已即時全數退回$20,個案得到解決。
第二蠱惑招|成功夾中「直中獎」紙條 卻非換領機內展示獎品
B商戶其中一台夾公仔機的獎品分為「積分換獎」和「直中獎」兩種模式,夾到寫有分數的紙條可獲相應積分以換取不同獎品,夾得「直中獎」紙條則可直接獲得獎品。投訴人對機內展示的「直中獎」獎品窩夫機產生濃厚興趣,於是花費近$500並耗時約45分鐘成功夾出一張編號為33的「直中獎」紙條。然而,當他前去兌換獎品時,職員卻從隱蔽角落拿出一盒標示為「直中獎 33」的禮盒,裡面僅有幾個小飾物、鎖匙扣、吊飾。投訴人拒絕接受這一獎品,並透過即時通訊聯絡台主,希望能以機內展示的窩夫機作為替代,但經多次討論後仍未達成共識。
投訴人指出,機內的「直中獎」獎品並未標註編號,且機身外圍也沒有清晰的兌換條款和細則,消費者理應有權選擇獎品。此外,他在遊戲中夾得約150張紙條,但總共只獲得7點積分,而大部分獎品需要10點以上才能兌換。
投訴人認為台主的遊戲設定使消費者難以獲得足夠積分來兌換普通獎品,同時只展示而不提供的窩夫機獎品也涉嫌誤導消費者,因此向消委會提出投訴。消委會介入後曾多次致函B商戶以聯絡相關台主,但未收到任何回覆,最終建議投訴人考慮尋求法律意見以進一步追討。
第三蠱惑招|兌幣機硬幣不足 只退局數不退現金變強迫消費
在C商戶的一位顧客使用硬幣兌換機將$100紙幣兌換為$5硬幣時,卻僅獲得1枚硬幣,且未收到任何憑據。當投訴人聯絡商戶要求退款時,商戶拒絕退還現金,並提出以店內夾公仔機的遊戲局數作為補償。投訴人認為,兌幣機內的硬幣不足是商戶的管理問題,應該退還現金,而非強迫消費者接受不感興趣的遊戲局數,因此向消費者委員會提出投訴。
商戶對消委會解釋,硬幣兌換涉及營運成本,例如銀行手續費,因此提供「回局」安排是為了防止兌幣機被濫用。他們強調相關條款已在兌幣機上明確標示,因此不會退還現金。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考慮透過其他民事途徑進行進一步追討。
玩夾公仔機隨時犯刊責?
雖然夾公仔機被視為碰運氣的娛樂項目,但根據2022年的法庭裁定,夾公仔機不符合《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中「娛樂」的定義,因此不受該條例規管。近年來,一些夾公仔店甚至出現以現金和遊戲機、手提電話作為獎品,儘管警方對涉嫌利用夾公仔機的機爪以擲骰子的方式從事賭博活動的不法分子嚴加執法。但消費者要留意遊玩此類機台是有機會觸犯《賭博條例》,隨時會被視為參與賭博而負上刑責,消費者要加倍小心,以免誤墮法網。
消委會3項「夾公仔」消費提示
夾公仔玩法五花八門,機內展示的獎品亦會容易令消費者一試運氣甚至過度投幣,所以在玩耍時亦應留意以下事項:
影響遊戲難度包括機台設定及機内布置,也涉及個人技術與運氣。消費者應理性消費,切勿沉迷夾公仔,即使某些機台有「保夾」或「保底」機制,亦要衡量所花費的總金額與心儀獎品的價值是否相稱
不少夾公仔機店舖都沒有職員駐場,夾公仔機亦可能分屬不同的「台主」。消費者若對遊戲規則或遊玩時遇上任何疑問,未必能即時與負責人聯絡,所以更要特別留神場內或機上張貼的資料。
- 由於夾公仔機均是投幣式,消費者難以獲得收據,如有必要可考慮拍攝投幣遊玩的過程以作紀錄,萬一遇上消費爭議,亦可以出示相關片段為憑據作追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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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消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