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今日(5日)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活動。行動中,兩名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私家車作非法出租用途被捕,相關車輛亦被警方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據警方簡報,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日在區內進行部署,派遣警員喬裝成旅客。警員分別在荃灣及青衣登上了兩輛私家車,目的地均為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
當兩輛私家車抵達目的地後,警員隨即表露身份。兩名分別為30歲及60歲的本地男司機,因涉嫌干犯「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的罪名被警方拘捕。行動中用作接載「乘客」的兩輛私家車已被扣查,將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在簡報中重申,根據香港法例《道路交通條例》,任何私家車若未持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均不得用作載客取酬。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若再次干犯,最高刑罰可提高至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十二個月,涉案車輛牌照亦有機會被吊銷及扣留。
警方藉此呼籲市民,日常出行應選乘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警方強調,若車輛被用作非法載客取酬,其第三者責任保險極有可能會失效。這意味著一旦不幸發生交通意外,車上乘客以及其他無辜受影響的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法律保障和賠償。
Source:香港警察 @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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