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家訪3次唔見人就收樓?網上影片惹熱議 房委會「丟空單位」規定及上訴期限一文睇

| 黃恩祈 | 26-09-2026 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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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家訪3次唔見人就收樓?網上影片惹熱議 房委會「丟空單位」規定及上訴期限一文睇

一段「公屋女大鬧房署」影片近日再引起網民討論,片中女子疑不滿房屋署人員家訪後要求搬離單位,並在辦事處內激動責罵職員;不過,影片沒有交代拍攝時間、地點、租戶是否已收到正式遷出通知書,以及房屋署調查的完整背景。

網上流傳的「三次家訪無人便收樓」說法,亦不能當作房委會的普遍規則。房委會資料顯示,家訪是核實公屋居住情況及調查懷疑濫用個案的方法之一;「丟空單位」則涉及已證實租戶居住在其他住所,或超過三個月沒有經常及持續居於公屋單位。

若租戶真的收到遷出通知書,可在通知書日期起 15 日內,以書面向房屋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以下 ezone.hk 整理影片爭議、房委會公開規定及租戶收到通知後應做的實際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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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講咩?哪些內容未能核實?

片段約 41 秒,最初由 Facebook 專頁「香港人」發布。片中一名女子在疑似屋邨辦事處內拍攝房屋署職員,指自己面對家訪及單位被收回問題,期間使用大量粗言穢語,職員其後離開座位,雙方未有在片段中完成正式解釋。

原片沒有清楚交代以下資料:

  • 實際拍攝日期及房屋署辦事處地點。
  • 女子是否為相關單位租戶或註冊戶主。
  • 房屋署是否已發出正式遷出通知書。
  • 家訪次數、日期及每次通知方式。
  • 房屋署調查是否涉及丟空、分租、虛報資料或其他租約問題。
  • 事件後房屋署是否已作出正式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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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家訪3次唔見人就收樓?網上影片惹熱議 房委會「丟空單位」規定及上訴期限一文睇
不滿被收樓?公屋女疑不滿被收樓,爆粗大鬧房署職員。圖片來源:FB@香港人

房委會為何進行家訪?

房委會及房屋署會透過日常屋邨管理、家訪及深入調查,核實公屋單位是否由認可租戶按租約及房屋政策使用。家訪除了可了解居住情況,亦可能涉及租戶資料、單位用途、家庭狀況及其他租約要求的核對。

房委會資料顯示,例行家訪一般約每兩年進行一次;除此之外,如前線管理人員發現可疑情況、收到舉報或需要跟進個案,亦可能進行額外調查。家訪是一種調查方法,不等於每次未能遇到租戶便代表單位已被確認為濫用。

情況 房屋署可能需要核實的事項 租戶較穩妥的做法
例行家訪 居住情況、租戶資料及租約遵守情況 按通知安排時間;如不便,盡早聯絡屋邨辦事處
多次未能接觸租戶 是否經常居住、是否有其他住所或是否存在資料不一致 保留聯絡紀錄,主動說明工作、住院、旅行或其他合理原因
收到要求提交資料 入住、家庭、收入、資產或其他租約相關資料 按通知期限提供真實及完整資料,不要只在社交平台爭論
收到遷出通知書 房委會已按程序作出終止租約安排 立即查看日期、理由、限期及上訴程序,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

「丟空單位」官方定義是甚麼?

房委會把丟空單位列為常見濫用公屋行為之一。現時公開資料提到,如租戶已被證實居住在另外住所,或超過三個月沒有經常及持續居於公屋單位,可能構成丟空單位的情況。

「家訪當日無人」與「超過三個月沒有經常及持續居住」並不是同一件事。住戶可能因為返工、返夜班、住院、短期照顧家人、外遊、上學或其他原因,未能在某次家訪時在家;房屋署會按個案調查及相關證據判斷,不能只以一段網上影片推論結果。

房委會列出的常見濫用公屋行為

  • 丟空單位或長期沒有經常及持續居住。
  • 分租或轉租單位,無論是否收取租金。
  • 在單位內進行違法活動,例如聚賭、藏毒或藏有違禁品。
  • 把單位作非住宅用途,例如營商或作貨倉。
  • 虛報入息、資產、婚姻狀況或家庭資料。
  • 讓未經批准人士長期居住或使用單位。

房委會表示,如調查確認租戶濫用公屋資源、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可採取包括終止租約在內的租務管理行動。每宗個案的事實、證據與程序均可能不同,不能用「三次家訪」一句概括所有收樓個案。

▼網民點睇▼

家訪3次無人是否一定收樓?

不能直接說一定會。公開規定的核心是居住情況及租約是否被違反,而不是單純計算「家訪無人次數」。房屋署可能根據家訪結果、日常管理資料、租戶申報、舉報、單位使用情況及其他調查資料作綜合判斷。

如果住戶在家訪期間剛好上班、返夜班或因健康原因不在家,應盡快向屋邨辦事處交代並提供合理資料。不要等到收到遷出通知書後,才第一次嘗試聯絡房屋署。

家訪前後建議做4件事

  1. 確認通知來源:查看信件、電話或屋邨辦事處通知,記下家訪日期、時間及聯絡方法。
  2. 無法在家要提早聯絡:如工作、住院、外遊或照顧家人,應盡早要求改期或提供其他聯絡安排。
  3. 保存書面紀錄:保留電話日期、電郵、短訊、改期回覆及已提交文件。
  4. 收到正式文件要立即處理:不要只依賴 Facebook、討論區或短片留言理解自己的租務狀況。

收到遷出通知書應做甚麼?

如果房屋署正式發出遷出通知書(Notice-to-Quit),租戶應先仔細查看文件列出的理由、發出日期、遷出限期、聯絡部門及上訴方式。不要以為「已交租」就代表一定不會涉及其他租約或居住情況問題。

收到文件後的處理清單

  • 拍照或掃描保存整份通知書,包括背面及附件。
  • 記下通知書日期及要求搬離的期限。
  • 核對通知書內的單位、租戶姓名及個案資料是否正確。
  • 列出你認為與個案有關的事實時間線,包括家訪日期、外出原因及與房署聯絡紀錄。
  • 準備居住證明、工作更表、住院或覆診紀錄、旅行紀錄、電費或水費資料等與個案相關文件。
  • 直接聯絡通知書上的房屋署部門,確認可否提交補充資料。
  • 如不清楚法律程序或上訴理由,可尋求法律、社福機構、租戶組織或相關專業協助。

公屋收回上訴期限及方法

房委會公開資料列明,如租戶因房屋條例下的遷出通知書而面對終止租約,可在通知書日期起15日內以書面向房屋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房屋上訴委員會可按個案確認、修改、暫緩或取消遷出通知書;實際程序、文件要求及聆訊安排,應以通知書及官方最新指引為準。[3021][3026]

階段 租戶應做甚麼? 注意事項
收到調查通知 按指定時間回覆及提供資料 保留提交紀錄及副本
收到遷出通知書 立即查看日期、理由及限期 不要等待網民解讀或口頭消息
決定提出上訴 按通知書及官方程序書面提交 公開資料列明一般期限為通知書日期起15日內
上訴期間 整理證據及出席相關程序 保留房委會、屋邨辦事處及上訴文件

重要:本文只是一般資料,不是個別法律意見。若你或家人已收到正式遷出通知書,應以通知書內容及房委會最新程序為準,並盡快尋求專業協助。

租戶如何整理居住證明?

如果個案爭議是「是否經常及持續居於單位」,不要只說「我平時有返去」。可以按時間順序整理能反映實際居住的資料,但只提交與個案相關、合法取得及不涉及他人不必要私隱的文件。

可能需要整理的資料

  • 家訪通知、改期訊息及與屋邨辦事處的聯絡紀錄。
  • 工作更表、夜班紀錄或外地工作安排。
  • 住院、覆診、照顧家人或短期外遊的相關日期證明。
  • 與該單位日常生活有關的水電、煤氣或其他合理使用紀錄。
  • 家庭成員在單位居住及出入的書面說明。
  • 可解釋長時間不在家的特殊原因及相關支持文件。

不要自行製造、修改或提交虛假證據;亦不要為了「證明有人住」而在社交平台公開家中私隱、門牌、住戶資料或監控畫面。若有 CCTV 或大廈出入紀錄,應先向管理處查詢正規申請及保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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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最常見濫用公屋行為

▼5個最常見濫用公屋行為▼

常見問題FAQ

Q1:三次家訪無人是否必定被收回公屋?

A:不是。房委會公開規定的重點是是否涉及丟空單位或其他濫用公屋、違反租約行為;家訪是其中一種核實及調查方法。網上影片沒有交代個案完整資料,不能據此說三次家訪無人便會自動收樓。

Q2:返夜班或長期出差,家訪時不在家怎樣辦?

A:應盡早聯絡屋邨辦事處,說明不便原因,詢問改期或其他核實安排。保留通知、回覆及相關工作證明,避免只在事後以口頭方式解釋。

Q3:公屋空置幾耐會被視為濫用?

A:房委會公開資料提到,丟空單位包括居住在已證實的另外住所,或超過三個月沒有經常及持續居於公屋單位。實際個案仍要按調查事實、租約及相關政策處理,不應把三個月當成單一「自動收樓倒數」規則。

Q4:收到遷出通知書幾耐內可以上訴?

A:房委會公開資料列明,租戶可在遷出通知書日期起15日內,以書面向房屋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請以收到的正式通知書及房委會最新程序為準,並避免錯過期限。

Q5:可否用CCTV證明自己有返屋企?

A:視乎紀錄是否存在、管理處政策及資料可否依法提供。不要自行取得或公開其他住戶畫面;可向屋邨管理處查詢正式申請、保存及提交方法,並只提供與個案相關的資料。

ezone.hk小結:家訪唔見人不等於即時收樓,收到通知要按程序處理

「公屋女大鬧房署」影片引發討論,反映公屋家訪、居住情況及濫用公屋調查容易成為網民關注焦點。不過,影片屬片段式網絡內容,沒有交代個案完整背景;「三次家訪搵唔到人就收樓」亦不是可以套用所有住戶的官方規則。

房委會打擊濫用公屋,重點包括是否丟空單位、分租、虛報資料、非法使用或違反租約;如租戶收到正式遷出通知書,應立即核對理由及期限,並按程序在15日內考慮提出書面上訴。最重要是保存家訪通知、聯絡紀錄及居住證明,不要只靠社交平台留言或情緒宣洩處理租務爭議。

Source: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屋署公開資料、FB@香港人、ezone.hk

 

不是。房委會的規定重點在於單位是否丟空或有濫用情況,家訪只是其中一種核實方法。網上影片未交代完整個案背景,不能以此推論三次家訪不到便會自動收樓。

租戶應仔細查看通知書列出的理由、日期及期限,並在15日內以書面向房屋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建議保留所有相關文件及紀錄,並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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