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政府都有嘗試從各方面推行環保、源頭減廢。由 2018 年 2 月 20 日開始,所有政府場地,例如:運動場館、表演場地、政府合署、公園、圖書館的自動販賣機會開始停止販售一公升或以下的樽裝水,希望鼓勵大家自備水樽用飲水機裝水飲。
不過最好笑的是,今次受影響的只有樽裝水,而同樣是樽裝的飲料就沒有任何影響,繼續能夠販賣。而且,今次的規定只適用於 2 月 20 日或之後的自動售賣機招標合約,在之前簽訂合約的供應商,只是以鼓勵的方法希望他們自願停售樽裝水,所以大家依然有機會在政府場地的自販機購得樽裝水。
【熱門報道】
【熱門報道】
【熱門報道】
不少網民就不太認同政府的做法。認爲政府要做得更徹底,「應停售全部樽裝飲料」、「表面減廢有何用!」、「只停售最健康的樽裝水是什麽玩法?」。更有網民批評,說「咁不如出部『入錢出蒸餾水機』」、「這算什麽實質解決方法?」、「你部水機有無蒸餾水禁乾淨?」、「環保不是停售樽裝水就能夠解決!」。大家又支持這次的規定嗎?
Source: Gov Info、經濟日報圖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