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曾在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布調低 iPhone 6 或之後型號的已過保養期電池更換費用為 HK$228,有效期至 2018 年年底。因此如大家曾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期間,為 iPhone 6 或之後型號進行已過保養期之電池更換的話,就要留意這次 Apple 公布的 iPhone 已過保養期電池更換退款啟事。
因為 Apple 宣布會為於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期間付出 HK$635 全費更換電池的顧客,提供 HK$407 的換電退款差額。不過前提是,電池必須在 Apple 授權維修地點(即 Apple Store、Apple 維修中心或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完成更換。
【精選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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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官方消息提到,HK$407 的換電退款差額會以電子轉帳的方式提供,又或者退還至顧客支付電池更換服務費用時所用之信用卡,合資格的顧客會在 2018 年 5 月 2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期間收到電郵通知,得到申請退款的指示,只要按指示處理便可。假如你認為自己符合以上退款資格,但未有在 2018 年 8 月 1 日收到 Apple 的電郵通知,那麼閣下就須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聯絡 Apple 跟進,但過程中有可能需要出示 Apple 授權維修地點的維修證明。至於保養期內的 iPhone 電池更換,就不設退款。
Source: Ap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