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體育仿冒 NBA 退役球星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的案件纏訟多年,雖然中國商標評審委員會早前依據《商標法》駁回訴爭商標「喬丹」的註冊申請,但喬丹體育公司不服,起訴至北京知職產權法院,直至早前,終於作出裁決,判定「喬丹體育」的商標有欺騙性,駁回喬丹體育公司的訴訟請求。
為了保留商標「喬丹 QIAODAN」,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打起了官司。近日,北京知產法院審結該案,駁回原告喬丹體育公司的訴求。法院認為,喬丹體育公司明知 Michael Jordan 在中國具有長期、廣泛的知名度,仍然使用「喬丹」申請註冊爭議商標,容易導致公眾誤認為,Michael Jordan 存在代言、許可等特定聯繫,從而對商品的來源或品質產生錯誤認識,具有欺騙性,損害了 Michael Jordan 的在先姓名權。
【網絡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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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Jordan控告「喬丹體育」侵權始於 2012 年。當時,Michael Jordan 表示訴訟關乎原則問題,也是為捍衛自己的名字,與錢無關。不過,當時法院判決指「喬丹」僅為美國的一個普通姓氏,與 Michael Jordan 沒有必然關係,而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亦裁定「喬丹」可以維持商標。直至 2016 年 12 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 Michael Jordan 就控告「喬丹體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權案上訴得直。
至於網民方面,普遍亦指責喬丹體育,留言包括:「還他媽有臉上訴!明顯就是蹭人家喬丹嘛」、「這麼好年啦!終於翻轉了!」、「這種公司就該倒閉」、「後果是啥呢,現在他不是還叫喬丹體育麼」等。
Source: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