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車「肥佬」内地婦襲考官被判囚 6 天!辯稱不理解香港法律被圍嘲

| shiuhk | 03-01-2019 18:17 |
考車「肥佬」内地婦襲考官被判囚 6 天!辯稱不理解香港法律被圍嘲

在香港考車牌從來都不容易,就算輕鬆通過筆試,不少人還是會栽在路試上。然而大家都明白,獲得車牌後大家就能在路上駕駛,嚴重的可涉及公眾安危,所以考官不鬆手是應該的,畢竟大家不想路上出現「馬路炸彈」。然而,早前卻有一個内地婦人因考車牌「肥佬」而以手機襲擊考官手臂,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於今早開審,内地婦最終被判囚 6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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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於去年 12 月在香港仔香港駕駛學院考車牌,當知道自己不合格時,就開始大叫大嚷,更嘗試攔住考牌主任的車輛。到考官下車了解情況,被告隨即以手機擊向考官手臂,讓考官出現觸痛。案件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涉案被告全程以普通話傳譯。雖然被告認罪,但求情時就指自己由中國來港,不理解香港法律,所以希望法庭判處罰款。不過裁判官就指出,遇襲者是公職人員,因涉及公眾安危,嚴格評定考生駕駛水準是其職責之一,所以案件性質嚴重。

裁判官補充,被告有大學教育程度,應知道考官是在代表官方執行職務,所以案件並非私人爭執。但基於被告在落案前已去信運輸署致歉,有悔意,所以略為扣減刑期,需判囚 6 天。

有網民就不禁留言,嘲笑說:「很奇怪,辯稱不理解香港法律!乜有其他地方或國家,打人係無罪咩?」、「係文明既國家所有動手嘅行為都唔得咖啦」、「唔好俾佢考到,唔係撞死人又話我唔識香港法律」、「打埋法官呀嘛你唔識香港法律」、「咁即係中國法律:考官唔比及格就可以被打鑊勁?」、「即係話在自己國家可以隨意打人,然後罰款搞掂」、「吓吓玻璃心時便作出多種不文明行為,卻忘了同一時間也要先去專重別人」無論出於什麽理由,出手打人就要承擔法律效果,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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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HKET、馬路的事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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